药师如来法门略录 药师法门依据《药师经》而建立。此土所译《药师经》有四种: (一)《佛说灌顶拔除过罪生死得脱经》一卷,即《大灌顶神咒经》卷十二,东晋帛尸梨蜜多罗译。又相传有刘宋慧简译《药师琉璃光经》一卷今已佚失,或云即是东晋所译之《灌顶经》。 (二)《佛说药师如来本愿经》一卷,隋达摩笈多译。 (三)《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一卷,唐玄奘译。此即现今流通本所据之译本。现今流通本与原译本稍有不同者有增文两段,一为依东晋译本补入之八大菩萨名,二为依唐义净译本补入神咒及前后文二十余行。 (四)《药师琉璃光七佛本愿功德经》二卷,唐义净译。前数译惟述药师佛,此译复增六佛故云《七佛本愿功德经》,以外增加之文甚多。西藏僧众所读诵者为此本。 修持之法具如经文所载,今且举四种如下: (一)持名,经中屡云闻名持名因其法最为简易其所获之益亦最为广大也。今人持名者皆曰“消灾延寿药师佛”似未尽善,佛名惟举“药师”二字未能具足。佛德惟举“消灾延寿”四字亦多所缺略,故须依据经文而曰“药师琉璃光如来”斯为最妥善矣。 (二)供养,如香华旛灯等。 (三)诵经,及演说开示书写等。 (四)持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