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换概念,制造驱僧新借口 “芃如旧平台”原文:有观点从僧团生活需求可能无法完全保障角度,来反对拆除违法建筑。笔者认为从常识角度仔细推敲,所谓“生活需求”的合理性、合法性也值得怀疑。经询西安市宗教局,兴教寺目前驻寺合法登记的佛教教职人员仅为29人。29人的生活需求是否真的已经超出兴教寺原有几千平方米建筑的容纳能力? 芃如旧所说“生活需求的合理性、合法性也值得怀疑”也是偷换概念、强词夺理,且缺乏基本常识。 首先,芃如旧把“僧人生活基本所需的斋堂、寮房(也就是基本生活功能用房)”偷换概念为“建筑面积”。请问:拆了吃住场所,这不是影响基本“生活需求”还是什么?! 其次,佛教寺院除了为登记在册的常住僧人提供生活修行场所外,还允许其他出家人及信众挂单,这是佛教千年的规矩和习惯,没人任何规定不允许非在册宗教人员在寺院生活修行。 再者,寺院是合法宗教活动场所而非仅仅是宿舍,宗教生活不是只有吃喝拉撒,僧众住寺不仅为个人修行,更是为了弘法和满足信众宗教信仰需求,这也是基本宗教常识。 看来,芃如旧想利用大众宗教常识的漏洞制造新的“驱僧”借口,居心叵测。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灭火 “芃如旧平台”原文:“坚决抵制一切以宗教场所为敛财工具的短视行径”、“以破坏遗产方式申遗,实属讽刺”,这类诉诸意志的观点,很煽情,心中的天然正义感让人不由地涌起响应号召的冲动。但细推敲,其逻辑前提是已经断定:申遗整治即等同于以宗教场所为敛财工具的短视行为,兴教寺整治即是破坏遗产。这类判断实际上是一种未经证明的,并非“显然如此”的可能性猜想。建立在猜想基础上的批判,其逻辑的跳跃是可疑的,使争论偏离了事实本身,确切地说是停留在“莫须有”的心理层面上了。 芃如旧用“诉诸意志”、“煽情”之类词汇为佛教界及大众的严正抗议扣帽子,不过这帽子扣得实在搞笑。 面临寺院强拆、信仰受胁,佛教界站在自身立场表达意志理所当然,有何不妥? 政府如此欺负佛教,人们当然会群情激奋,心中正义感此时不表达何时表达? 芃如旧这又是典型的“欺负人还要摁住人”霸权逻辑,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灭火,居然还是以“搁置价值取向”为由!但凡是个活生生的人,谁没有情感,谁没有价值取向?芃如旧既然客观公正,何必对大众反对拆迁的声音如此不能容忍?这又是一个“管不好自己专管别人”的主。 另外,政府部门拆寺驱僧的不可告人之心已有各种证据表明,绝非建立在猜想基础上的批判,这不是事实又是什么?难道一定要等寺院被拆了,才叫“事实”吗? 芃如旧不停地在文中制造“莫须有”的判定,这才是真正可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