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珠寺变身高档餐饮会所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市级文保单位嵩祝寺及智珠寺半年前被指变身高档餐饮会所,令人意外的是从此再也没有声音,半年之后的今天,寺庙佛堂之内依然灯红酒绿。
嵩祝寺及智珠寺这两座大寺庙虽然现在不大有人知道,但当年却是与雍和宫齐名,藏在距故宫东北角楼仅500米的一条胡同深处。现如今寺庙外墙上,清晰可见两块牌子,一块是白底绿字的“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嵩祝寺及智珠寺”,还有一块则是锈迹斑斑的“TRB”牌子,即TempleRestaurantBeijing(北京古寺餐厅)。如果把着两块牌子连成一个谜面,打一俗语,唯一合适的谜底大概就是“酒肉和尚”,确实叫人大跌眼镜。
智珠寺保持了建筑的外貌,东面僧人宿舍改为画廊,西面厢房成了酒店客房,红墙大殿改建为酒吧及等候区,几百年的石门槛上,现有玻璃门在自动感应着食客的进出,偏殿和后殿陈列着现代油画作品和艺术品。要说这是“文物‘绣花枕头’之内的现代商业‘一包草’”,正是恰如其分。
不过话要说回来,在商业开发之前,两座寺庙已经像其600多岁的年纪一样,垂垂老矣,原先位于其东边的法渊寺,已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如此比较,好像“古寺餐厅”多少还保留了些许尊重,毕竟外墙还在,没有将智珠寺彻底夷平,只当块地皮用用。
商业开发者当然会为自己辩解:耗资巨大、认真修复、精细施工等等,不会都是假话,但动机中保护和开发到底哪个更多些,就不可全信了。想想也是,如果全北京的文物,特别是故宫,都允许如此保护,估摸着全世界高档酒店都得关门,因为企业家都上这里来“保护文物”了。
文物保护搞成这摸样,有关部门总该有点“不好意思”吧?休想。北京市文物局执法队负责人面对媒体,少不了先叹苦经,“文物修缮费用是有限的,一方面是公众对商业涉足文保的反感,一方面是文保资金的短板”,两座600年古刹因此成为一个尴尬样本。
更雷人的是随后的种种辩解,给人的感觉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首先,“两座寺庙内的确有部分区域被用作餐饮场所,但并没有发现使用明火等违反文物法律法规的行为”。文物局摇身一变成了消防队,只要不失火,没把古寺烧没了,文物局就没有执法的理由。
其次,“对于拥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饮单位是否能够继续经营,并不在我们的管辖范围内”。摇身再一变,文物局变成了工商局和食品药监局,好像古寺是一块飞地,谁都可以拿去到其他部门申请开业,唯独不需要经过文物局同意。如此不问世事的文物局,究竟其主要职责是什么?
再次,“目前文物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而且有一定的滞后性。比如《文物法》中只规定文物保护单位可以用作博物馆、保管所或参观游览场所,但并没有明确哪些用途是禁止的”。这一变,大权在握的部门变成了一个“法盲”。法律从来都是对公民“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法未允许即不可为”。《文物法》只给了文物局同意文保单位用作博物馆等的权限,没有授权文物局准许开餐馆,这么简单的道理,难道执法队长都不知道?知法违法,还有比这更明显的吗?
最后,“嵩祝寺和智珠寺曾经长期被用作厂房,甚至有居民居住,现在用作餐馆,其实算不上改变原有用途”。这个终极的变化,几乎与文盲无异了——所谓“文物保护”就包括让不当使用的文物回归其文物的地位。如果说,过去古寺被滥用是不当的,现在被滥用同样是不当的,怎么能以过去的滥用来为今日的滥用辩护?无论面对的是过去还是今日的滥用而无所作为,都可以说是文物局的失职。
北京以古都著称于世,拿得出手的文物均有历史的沉淀,不抓紧保护这些宝贵财富,后人将对此作何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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