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门寺受戒戒子在释迦牟尼佛真身舍利塔下 (图片来源:法门寺)
新戒比丘学习搭衣(穿比丘所应穿的袈裟) (图片来源:法门寺)
大公网北京10月23日电 据陕西省扶风法门寺官网消息,25日上午,法门寺常住僧众将与目前正在寺院受戒的数百位新戒比丘、比丘尼进行一日托钵乞食。该网消息称,开始于2014年国庆期间的传授三坛大戒活动,是法门寺建寺千年来首届传授三坛大戒法会。以下为法门寺通启原文:
时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5年华诞,佛光普照,举国同庆,陕西法门寺开启千年首届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法会。
秉释迦如来之遗教,以戒为师,严净毗尼,住持正法,高树戒幢,为祈正法久住,世界和平,国泰民安,风调雨顺,法门寺拟定于2014年10月25日上午8时,常住僧众及新戒戒子一日托钵乞食,愿广大善信随喜参加圣会,同植圣因,广种福田,咸沾利乐,同沾法喜,同成佛道。
《宝雨经》卷八记载,菩萨以成就十种法而行乞食,称为乞食十为。即:(一)为摄授诸有情故。菩萨见一切有情受诸苦恼,虽能成就微少善根,但为时不久,为欲摄益诸有情而行乞食。
(二)为次第故。即入城邑聚落时,住于正念,具足威仪,诸根寂然,依次乞食,不舍贫穷家而入富贵家(唯除恶种类家、诸外道处)。
(三)为不疲厌故。菩萨次第乞食时,不生厌离,亦不疲倦,于诸有情无所憎爱。
(四)为知足故。以其不疲厌,遂能知足。
(五)为分布故。若得食后,好坏食物皆当随应受取,返己住处,先于如来像,或舍利塔前供养赞叹;复以所得食物分为四分,三分施与同梵行者、贫穷之人、恶道有情,所余一分自食。
(六)为不耽嗜故。谓菩萨虽食,而于食事无贪、无染,亦无爱着。
(七)为知量故。受食唯为活命,不使身体羸弱,亦不令其过量;若极虚弱则影响修持,若极重则增长睡眠。
(八)为善品现前故。菩萨如法行食,能令善品增长现前。(九)为善根圆满故。以其勤修而无怠惰,故得圆满菩提资粮。
(十)为离我执故。由彼一切之善,能成熟菩提分法,远离我执,遂能舍身肉,施与有情。我国自古要求托钵时当心念威仪,专注于道,若无道心而仅存形式,则与一般乞者无异。
新闻关键词:
钵:佛陀规定的僧人用来饮食的容器。有瓦钵、铁钵、木钵等。一钵之量刚够一僧食用,僧人只被允许携带三衣一钵,此钵则为向人乞食之用。现今泰国等南传佛教僧人,仍于每日凌晨沿门托钵。
托钵乞食:佛陀规定弟子应用正当的方法取得生活必需品,出家人以持钵行乞的方式获得四种戒律许可的物品:食物和衣服、住所、药品等生活必需品。如法托钵乞食不但可以破除骄慢、去除贪心,令修行者少欲知足,更可以令信众与三宝结缘,并为他们种下福田。
比丘(尼):比丘, 梵语bhiksu的音译,意为“乞士”。“乞”之意在于“上乞佛法以资慧命,下乞饮食以养身命”比丘(尼)指年满二十岁,受过具足戒的男(女)性出家人。
具足戒:具足戒是比丘、比丘尼受持的戒律,因为这些戒律与沙弥十戒相比,戒品具足,所以称具足戒。关于具足戒的条目,虽然汉传佛教、南传佛教、藏传佛教都有不同,但大致内容是相同的。汉传佛教的具足戒的传承是《四分律》,比丘的“具足戒”有250条,比丘尼的具足戒有348条。
三坛大戒:为汉传佛教出家僧人受戒仪式;依初坛——受沙弥(尼)戒、二坛——受比丘(尼)戒、三坛——受梵网菩萨戒正授,分别得到沙弥(尼)戒、具足戒、菩萨戒的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