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修订宗教事务条例

  11月25日下午,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 会议审议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 (以下简称 《条例》 ) 受到社会各界关注。

  刚刚结束的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 (扩大) 会议强调, 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完善新疆宗教事务管理地方性法规,坚持 “保护合法、 制止非法、 遏制极端、 抵御渗透、 打击犯罪” 原则, 正确区分民族风俗习惯、 正常宗教活动、 非法宗教活动、 宗教极端活动的界限。此次 《条例》 的修订,无疑将在新时期为新疆依法打击宗教极端思想和暴力恐怖犯罪提供法律保障。

  现行条例已经实施20年

  据了解, 现行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 于1994年实施, 至今已有20年时间, 随着近年来新疆暴力恐怖活动频发以及宗教极端思想的蔓延, 信教群众迫切希望对合法宗教与非法宗教能有个清晰的界定, 而政府执法也需要在法律层面界定合法宗教与非法宗教的区别, 为依法打击宗教极端提供法律保证。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主任扎砍 · 海依沙表示,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里把 《条例》 修订列入到工作重点, 新修订的 《条例》 有60多条, 相比过去更加完善, 充实了一些条款, 《条例》 的法律科学性、 操作性以及贴近生活、 贴近基层, 都要比过去好。

  “一旦条例颁布实施, 会对落实自治区八届八次全委 (扩大) 会议精神起到一个法律上的保障作用, 同时让新疆宗教事务走在法律轨道上, 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发挥更多作用。 ” 扎砍 · 海依沙说。

  二审稿征集意见200余条

  据了解, 目前 《条例》 是第二次审议,由于修订工作敏感复杂, 从初审到二审,历时两年多时间, 其间广泛征询了社会各界的意见。仅 《条例》 二审阶段, 累计征求各方意见达到了20余次200余条, 自治区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了20次修订讨论会,其中大的调整5次, 今年11月21日, 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会, 作为重要议题专门听取 《条例》 修订情况的汇报, 这在自治区人大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记者了解到, 《条例》 的修订既体现了中央治疆方略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 同时又以依法治疆为主线, 对自治区在维护社会稳定、 去极端化、 维护民族团结等方面凝练的实践经验做了吸收。修订工作严格遵循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做到于法有据。

  《条例》 在总则中就落实宪法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做了规定, 同时, 贯彻 “保护合法、 制止非法、 遏制极端、 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的基本原则。《条例》 还突出了地方立法特点, 一是突出条例的针对性, 新增条款18条, 重点就总则、 宗教团体、 宗教活动场所、 宗教教职人员、 宗教活动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补充修订。在操作性上, 比如针对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 条例增设具体条款进行了规范, 明确了 “四个不得” 等规定, 让一些十分棘手的问题, 在处置层面既有政策规定, 更有具体法律依据。(曹华)

责任编辑:张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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