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民宗委发出通知,对全省佛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地民宗部门切实做好相关协调衔接和指导,确保佛教协会顺利颁证。
通知强调,各地民宗部门要充分认识颁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的最后环节,同时,要认真总结,为下一步统一其他宗教的教职人员证书积累经验。通知要求,证书制式要统一规范,有发证单位和备案机关,确保规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要认真核实已备案佛教教职人员的相关信息,进一步采集完整信息,编号备案发证;要加强监督,指导佛教协会做好证书的颁发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佛教教职人员证书的发放统一,对有效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巩固和深化认定备案工作成果,做好佛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有效打击假冒教职人员,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