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法
宇宙间之森罗万象,其数无量无边,佛典名之曰万法,或曰诸法,亦曰一切法。法者,总该一切事务之称,梵语达摩之义译也。所谓万法,即万有万事万物之意。达摩之本义为轨持。持者任持自性。轨者,轨生物解。任持自性者,任载摄持自家之特性。轨生物解者,能为轨范,令他生解智。宇宙间所有万事万物,无论为小为大,为有形为无形,为真为伪,为事为理,无不各自任载摄持自家一定之特性,常不改变。以任载摄持自家之故,能为轨范,令他生某事某物等解;故概名为达摩,义译云法。
关于法界诸法即宇宙万有之分类,有种种施设;《俱舍论》立七十五法,《百法明门论》立百法。
《百法论》又分百法为五位,谓一切法略有五种。一者心法,略有八种。二者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种。三者色法,略有十一种。四者心不相应行法,略有二十四种。五者无为法,略有六种。是为五位百法。俱舍论亦分七十五法为五位。一者色法,此有十一。二者心法,唯一。三者心所有法,有四十六。四者心不相应行法,此有十四。五者无为法,此有三种是为五位七十五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