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品究竟能不能吃,其实尽在发心经常有人问:能不能吃家里佛堂供过佛的东西?在藏地,供品已经供给佛了,自己就不能用了,一定要送到清净的地方。在汉地一般都把供品给吃了。其实分析一下各有道理。
藏地人认为供品既然已经供养给佛菩萨,自己就不能再拿回来;其实供养一方面是积累我们福德资粮,一方面为去除我们的吝啬心,既然供养了东西不是属于你了,是属于佛菩萨了!犹如乔美仁波切说:“供养佛菩萨的食品,供者不能自己取食,而应倒在洁净的高处。如果有鸟类啄食,那是可以的,因为鸟类属空行种性。”
而汉地人认为,供品是佛菩萨赐予自己的加持品,里面有加持力。犹如根据喇拉曲智仁波切的观点,供品在供养三宝之后,只要观想三宝赐予我悉地,自己也可以享用供品。
这两个行为都是发自恭敬心,所以都是恭敬的行为,都是如理如法的,一切在于发心。反之,如果你供养佛菩萨了,但因心存吝啬,自己又拿来吃,这样的发心就是不恭敬的,你吃供品的行为有罪过。如果你把供品送到清净的地方,自己不吃,但还是觉得很可惜,这样的发心也是不恭敬的,你不吃供品的行为也有罪过。
以今后大家可以享用供过佛的供品。至于乔美仁波切的观点,我们可以从某些特殊修法的角度来理解。对汉地的佛教徒来讲,这样对处理供完佛的供品也比较方便。因为汉地不像藏地,藏地到处是清净的山坡和草地,很容易找到倾倒陈旧供品的地方,而汉地的城市里很难找到一处干净的空地,如果把供完佛的供品吃掉,这样处理就比较方便。
在享用供品上有一点特别要注意:以前情况只限于有时在汉地寺院见到许多人将自己买的水果等食品供在佛像前,一会儿就拿下来带回去,这会犯盗戒,对境比较严厉。在寺院既然供养了,就是十方所有,个人无权私自处置分配,除非就是供佛后已经撤换下来的后,由寺院里的师父统一布施给你吃,你可以收下,这是三宝的慈悲护念。
另:供过三恶道众生的食物(如蒙山施食等法会)最好不要吃,全部布施出去,你给给鬼神,施了鬼神,或者供的那个祖先,或者供了什么的,那个不能再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