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戒之不偷盗戒——偷阳光也犯戒(图片来源:资料图)
广义的偷盗
一般的人听到这条戒后会自信的说:我不会犯,我从来不偷东西。可是仔细往深处想一想,我们偷空气,偷阳光,偷月亮,偷冷气,这些全都是偷,偷的东西真是太多了。
佛教讲的这个偷,不但包括平常意义上讲的偷东西,还包括占小便宜。什么叫偷阳光呢?假如你住在楼房里,两个楼房之间不宽,你在你的楼上搭个篷篷,你家里是好多了,可是阳光照不到别人屋里去了,你把别人家的阳光给挡住霸占住了,相当于偷了人家的阳光,这个就叫犯盗戒。老是用公家的电话打私人电话,那也是犯盗戒。你占公家的便宜,把公家的财产当成你自己的了。
所以佛家讲的不偷盗,它的要求是什么?凡是有主人的东西,你没有经过别人的允许,哪怕是挪动了位置,都算是犯偷盗戒。举个例子,比如这个杯子,是我的,放在这个桌子上,我出去了,过一会儿回来,你们给我拿了,哪怕你们不是拿,你把它藏起来了,那也是偷盗。我回来一看,咦,我杯子哪儿去了,刚才不在这儿吗?谁偷了?你让那个主人觉得“我的东西叫别人偷了”,他如果一旦起了这种想法,你就算是犯了盗戒。在他的心目中,你已经是个贼娃子、强盗,所以这个就叫犯盗戒,不仅仅是抢银行这一类的行为才叫偷啊。只要是有主之物,没有经过主人的允许你把它拿走了,都算是偷哦,哪怕是在家里面的两夫妇之间。比如丈夫发工资留了二百块没有上交,妻子洗衣服发现了,就给没收了。结果丈夫回来他一摸口袋:完了,我的二百块钱不见了,小偷把它偷走了!这样妻子就算是犯了偷盗戒了。
贪欲——偷盗的根源
我们今天这个世界,什么行贿、受贿,偷税、漏税,这些全都是犯盗戒。我给你们讲个真实的故事,李叔同,就是弘一大师,是以持戒著称的。他在杭州住的时候,有人写信给他。大家都知道,寄出的信封上要贴邮票,盖邮戳,盖了邮戳那个八分钱的邮票就归邮政局了。他的徒弟帮他收信的时候发现,邮票上面那个邮戳盖丢了,没盖上。他的徒弟就讲:“哎,师父,我把这个邮票撕下来,下次还可以用,反正他没盖邮戳。”严格意义上讲,这一疏忽是那个盖邮戳的责任,可是弘一大师说不行,邮电局把这封信已经传给他了,这张邮票的钱,就应该归邮电局,再把它拿去用一次,就是占了邮电局的便宜,那就算犯了盗戒。所以我为什么说,你拿公家的电话做私人的事,也算是犯盗戒,就是这个道理。我不是替公家喊冤啊,因为公家也没雇我做保姆,我不是替他们说话的,我是站在佛法的立场,如实的告诫大家。
依着这个标准,你摸着心口说,自己有几天没犯盗戒?哪怕你坐公交车,你坐一个位置,占两个位置,都算是,当然要是个胖子就没办法了。你想想啊,如果你能真正地做到不犯盗戒,你跟所有人会处不好吗?肯定都处得好。你不占别人便宜,别人也永远不会怀疑你。
我们现在这个社会,很多人之所以会上当,就是因为贪便宜,贪便宜是你上当的源头。你看我这个东西原来两千块啊,我今天只卖二十块,你一听就听进去了,我原来要花两千块,现在只要二十块,节约一千八百块,结果你买回来一看是个假的,就上当了。还有,今天菜市场和街上到处都是这样的骗局,假装捡到个存折,里面有十万块钱,他假装忙,来不及去取,就跟你商量,我们两个人分,你去取十万,你给我两万就可以了,多的都给你。你一想,很划算啊,就给了他两万,把存折拿回去,结果是假的。所以你不要有侥幸心理,不要有这种占便宜的心理,有这种心理的,一定会上当。(摘自宗性法师《佛弟子的基本生活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