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寺与嵩管委各执一词,孰是孰非,其实与公众并无多大关系。因为这场基于金钱和钞票的纷争,不过是“门票经济”盛宴之下的“分赃不均”而已。
更有趣的是,管委会一条反驳理由是:出家人要钱没用。出家人要那么多钱没用,那应该同样反问的是:管委会要钱就有用?你们靠寺院的门票经济来发财就那么理所当然、不容置疑?要知道,在我国许多景区门票收入占景区总收入的比例已经达到了50%以上,个别的甚至高达90%以上。而由于“门票”花销过大,已经蚕食和扼制了游客吃、住、行、娱、购等其他消费,大大压缩了旅游相关要素及相关延伸产品的消费市场。但很多地方总是被门票收入遮了眼,看不到门票之后的大洞天。
少林寺的“讨债”之举,已经在有意无意间揭开了“门票经济”的遮羞布。比判决结果更重要的是,双方都应该跳出“门票经济”的框框,来看待这场经济纷争。少林寺应该反思是否存在过度商业化;而对于管委会来说,也应该反思是不是该从“门票经济”这种杀鸡取卵、饮鸩止渴式的过度开发中抽身,跳出“门票经济”这种低层次旅游境界,推动旅游经济产业化转型升级了。(石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