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颜秋玲 佛教徒有“生气权”。因为在他们成为佛教徒之前,首先是人。在平等的人的权益中,对于不公平待遇、信仰歧视或遭受人权侵害,不光有产生情绪的权益,更有保护自身的权益。 佛教徒有没有“生气权” 只要是人,就有人权,也有选择信仰和保护信仰自由的权益。遇善则喜,遇恶生嗔,这是一个人必然会产生的情绪。面对一个跌破底线的人群对自己的信仰无端栽脏,居然还能没有情绪,如果不是特别的修行人,就是一个病人。当然,还有一部分是是非不分的,是藏污纳垢躲在佛门混生活的,他们希望是非不分的事件发生得更多,以便于自己的恶劣行径不会遭到佛门的检讨,让自己安全地依附佛教团体把生活混下去。 “法海事件”中,有人将佛教徒抗议亵渎佛教宗师行为,作侵犯言论自由论处。国家的宪法确实规定了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同时也规定在行使自由的时候,不得损害其他集体和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这其中就包括宗教信仰的自由、公民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言论自由是有限制的,正如法律人士指出的言论自由应在不伤害原则,不冒犯原则和道德主义原则的前提下才是合法的。同时,法律还给与公民在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受到侵害的时候,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和赔礼道歉的权利。 王志远教授就此发表评论说:“总不能你耍了我一阵子,我提出‘你能不能不耍我’也不行,现在是个人人都可以说话的时代,你有你对我开玩笑的自由,我有我不让你专拿我开玩笑的自由。”商业的黑手伸向宗教,真是时代的不幸。“法海事件”中,无论是对僧人形象的戏谑,还是对佛教徒人格尊严进行的直接攻击,都明显侵犯了佛教徒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佛教徒当然有权表示不满,更可以有维护自身权益的要求。 佛教徒首先是人,在受到恶行侵犯的时候,他们有对善良保护,对邪恶反抗的权利。在“法海事件”中,网络水军指责佛教徒的捍卫行为是动嗔心,他们将法师骂成“秃驴”,将善良居士的善意劝诫说成“丑陋嘴脸”,将汉传佛教说成既非印度又非中国的“混合物”而非中国文化,将佛教祖师说成干预男女恋爱的“恶人”。对于这样的恶性亵渎和诽谤,佛弟子出来说话,维护自身合法的人权和信仰自由,此行为也被说成是“动嗔心”,不符合佛教忍辱的修行。真是“天生欠他包容债”,天下之大,岂有此理? 佛教本身是有忍辱的教义,这是个人修为方式的一种。在个人修行过程中,为使自身德行尽快提升,当自身遭受恶毒攻击时,忍辱是了不起的修行。但佛门之忍可欺乎?为何要欺辱佛门的忍辱者?因为道德越轨。面对自己面前的一位忍辱修行者,越轨者没有对照自我心生惭愧,反而趁势下手——趁他好欺负,就拼命加以欺负,正是鲁迅所说的“弱者抽刀,只是向更弱者。无可救药的人群中,一定有许多英雄,专向孩子瞪眼”。国人的劣根性中,吃柿子捡软的捏,这是十分著名的一种。因为自觉无需付出代价,所以软土深掘肆无忌惮。 然而,他们选错了对象。佛教徒的忍辱修行历来只是对自身的要求,是内心坚韧而勇敢的修行,自古以来都不会将忍辱异化成为怯懦。修行人连自己心底的贪嗔习气都不畏惧,哪会惧怕无端的栽脏、亵渎?既然心底拥有这样的勇气,就更不会弃整个三宝尊严而不顾。佛弟子自身遭受羞辱,一切都堪忍,三宝与佛祖遭受羞辱,则誓要抗拒到底。佛弟子一切都能失去,唯慈悲心不能放弃,一切都能容忍,唯亵渎佛法僧不能姑息。正因为深刻明了毁谤三宝果报的可怕,则更不愿意让自己同胞也无知犯下严重果报的过错。所以,法师们说:对方已经不幸,一定要设法使之不要制造更多不幸。 因为是人,佛弟子有忍辱修行的权利,更有“动嗔心”的权利。鲁迅说:“即便是爱人类,也因为自己是人。”无论是爱,或是不爱,违逆基本人权的行为,再怎样为自己立牌坊,也最终还是要遭受唾弃。对无理的行为,佛弟子不光要“动嗔心“,而且要作狮子吼,要使“百兽闻之皆脑裂”,甚至要“合取狗口,打折驴腰”。这种“嗔心”,佛教徒人人皆可得以尽力发挥之。其实,怒斥妖魔的威喝声中,妖魔最怕佛弟子有“嗔心”,因为他们胆裂了,无理行为者总是怕受害人有“嗔心”的,那将使自己无处藏污。 佛子用的却未见得是“嗔心”,因为要让他们别再制造更多不幸。所以,谁来炒作“嗔恨心”的话题,一眼就能看明白,当贼做了贼事以后,必然是怕受害人动嗔心的,因为害怕大难临头,无论如何伪装,也总是他冒犯了人,而不是人冒犯了他。假牌坊可以立到天上去,却总奠基于偷偷摸摸的贼心眼。佛弟子不炒作“嗔心”的话题,因为即便怒斥亵渎者,那也是为道义而发声,嗔心的帽子是扣不上来的,甚至嗔心也谈不上,因为往往对邪恶嗔心越大,便对公平正义的慈悲心也越大。 你为什么不生气? 你为什么不生气?这是在祖师遭到亵渎以后人们对“沉默者”提出的反问。 “法海事件”中,至少有两类人总是高谈“不生气”,一类是以“宽容”、“忍辱”的字眼来显示自己掌握了“佛陀本怀”的“高人”;一类是用“犯嗔”、“执着”、“小题大做”来指责护法佛弟子的“看客”。二者除了身份区别外,一致的特点就是对高调作恶视而不见或保持沉默。沉默,有两种好处: 第一,获得好名声。这些“不生气”的人们,往往在抵制亵渎声中“另类”地站出来,在第一时间与“动嗔”佛弟子“划清界限”,以显示自己的“不同流合污”的道德优越感,以此反衬,获得“包容”、“忍辱”、“慈悲”、“不争”的好感觉、好名气。 第二,避免遭遇“枪打出头鸟”的后果。这些“不生气”的人们,也用这些“好名声”给自己打造了一个安全的外壳。因为据理力争有可能给自己带来风险,有可能受到牵连,甚至遭到报复,所以不如选择性地装聋作哑,以免做那挨枪的“出头之鸟”。 但他们真的“不生气”吗?他们只是对戏谑佛教不生气,对恶搞传统文化不生气,但他们对护卫佛法的佛弟子生气,对支持文化自觉的网友们生气,对维护社会风气的热心人生气。这些“不多事”者一直“最多事”,捍卫真理的前沿他(她)们“忙个不停”地灭善扬恶。他们惯于通过给别人扣“恶”的帽子来给自己立“善”的牌坊——只有我才是心怀慈悲、不嗔不怒的护法者,而你们都是没有修行的坏法者;只有我才维护了真理的形象,而你们都给真理抹了黑。 在这些人眼中,忍辱、息嗔、慈悲只是他们蛊惑大众,保全美名,操纵人情的筹码,是攻击正义的利器,而不是修行的自我要求。打着道义的幌子给自己立“牌坊”,还容易带来美名之外的各种利益,对他们而言,玩弄这一套手法的快感,远比维护道义和弘扬正理来得要紧。口里满是慈悲,心里则恨极了“不买自己帐”的人。 在有选择的“不生气”之下,与恶人同流的选择安全又快感。诗人北岛在《宣告》中对“不生气的好人”感慨道:“在没有英雄的年代里,我只想做一个人。”其实,不仅缺乏英雄,反而发酵出不少头顶“好人”光环的小人。“好人”哲学大行其道,做“好人”远比做“人”吃香。因为做“好人”可以八面玲珑,可以见风使舵,可以明哲保身,可以捞名谋利,可以藏污纳垢,可以人前装人,人后做鬼。而做一个“人”,却要付出直面责任,直面罪恶,直面良心的勇气和代价。 这些“不生气”的“好人”其实早已亲手把他们“苦心”经营的“包容”、“不执著”、“慈悲”等牌坊统统推倒:他们容得下戏谑佛教、亵渎贤圣,却容不下维护正法、尊重文化;他们容得下高调行恶,却容不下底线道义;他们容得下伪善造作,却容不下真切诚恳;他们容得下歪风邪气,却容不下浩然正气;他们容得下黑白颠倒,却容不下是非分明。 这些“从不生气”的“好人”只在善的面前疾言厉色,却在恶的面前默不作声。事实上,他们一直都在充当“恶”的走狗,与“恶”一起做着无良的买卖。正像鲁迅所说:“倘使对于黑暗的主力,不置一辞,不发一矢,而但向“弱者“唠叨不已,则纵使他如何义行于色,我也不能不说——我真也忍不住了——他其实乃是杀人者的帮凶而已。”亵渎面前他们是在“不生气”,是选择性沉默的“好人”,可是,沉默的好人做了邪恶的同盟! “佛教徒动嗔心”话题是扣的帽子,不是谈的道德 “佛弟子动了嗔心”,是对人扣的帽子,不是在说“不动嗔心”的可贵,不是讨论“忍辱”的可贵。对亵渎他人者而言,他们需要一个亵渎外人的安全机制,也就是说,不管他对谁下手进行亵渎,受害者最好是忍气吞声,分不清青红皂白,分不清自己是被骂了还是被表扬了,最好是一个“包容”就能解决问题,最好是一群打到脸上也不做反应的木人。在这样的安全机制中,终于可以肆无忌惮地干坏事了。这种人提出的“佛弟子不能动嗔心”的要求,自然是了解一点佛教的教义,不过他的了解不是为了自己去修行,而是为了攻击别人的修行。 当受迫害者对自己进行反弹,说他“动嗔心”,是一个既附带着佛教思想信号,又能压住对方的话头。说白了,如何保证自己骂佛子不被还击呢?就是拿佛的话来压住还击自己的佛弟子。中国阴阳家的战略叫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里使用的方法是“以佛门之道来还治佛弟子的不满”,当然,不是讨论道德,也不是自己要修行,而是在打击道德,在使用诡计。而且,这诡计用得早已脱离了正常的人际伦理,他不能容许公平,而是将抹杀人权的心思糅合到道德话题中,以反打压方式让佛弟子必须接受,非但不是在谈道德,而且是不道德中的最不道德,说他是流氓的逻辑,一点也不为过。 伤害你就摁住你的逻辑 管不好自己就管他人,要放纵自己就摁住他人,这是“法海事件”中佛弟子的一些论敌所操纵的手法。千万条理由,左躲右闪的说辞,最终都是为了让佛教界接受:我骂你父母你应该高兴,我打压你佛教你应该感恩。 使用“爱”、“关怀”等名义,全力打造一个“我骂了佛教也是‘为了更多人的好’”的大语境,既为大众打造一些安全感,也将安全感留给自己,更重要的是将安全感渗透到佛弟子的心目中。如果渗透成功,亵渎佛教的安全机制就形成了,再怎么肆无忌惮,高调行恶,也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了。 只图偏安的众生,在增加的安全度中,奴性也一定会加足,这个问题终于从“法海事件”开始得到反思。 奴性加足了的偏安感,其间隐藏着严重的迂腐成分。哪管他山塌屋陷,哪管他洪水滔天,得过一天且过一天的“安全之度”,在“法海事件”中被反衬出来。这是亵渎佛法者最需要看到和最愿意去培植的佛教教内的迂腐力量,在整个诽谤三宝的“安全环境”中,这种迂腐是迂腐者本人和诽谤者共同需要的存在。然而,在法师和有识之士们的呵责声中,诽谤三宝者的面目被揭穿了。而求偏安者呢?的确是该反思了啊!太虚大师说:“利害得失,既不能独享,亦不能独免。”其实,我们谁也不是局外人。 放毒在哪里,就消毒在哪里 佛门的慈悲从来不是软弱无力的空话,佛门的恶辣钳锤正是清理邪见,对治高调行恶的最大慈悲。王雷泉教授说:“放毒在哪里,就消毒在哪里!”诽谤三宝在哪里出现,我们就在哪里站出来! 佛弟子并非得理不饶人,并非小气不宽容,但如果不是以戏谑者的道歉为前提,那么这样的宽恕无疑是纵容戏谑之风继续肆虐,没有一点好处! 当然,如果论理、呼吁、棒喝都不能使对方“回头是岸”,佛弟子也不排除使用法律武器。佛法中,历来徳治与法治相统一,导之以法,齐之以律。这是佛陀的化世精神。佛弟子对内以戒法自律,对外也可依世间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其实,法律、信仰和道德在一定层面上是不容分割的。一个呼唤法制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需要信仰重建的时代,因为宗教的信仰恰恰给予了法律以道德支撑。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法海事件的讨论中,信仰的建设与道德的回归也逐渐成为人们开始关注的话题。正如凤凰网华人佛教《问道》节目所言:敢发声说话是历史的进步。 在这场大讨论中,佛弟子既看到了令人振奋和欣慰的理解与支持,也不会忽略任何质疑和责难。这其中有无端谩骂,也有关心佛教的思考与建议。这些责难不也正在说明,时下大众对佛教本身的关注和对佛教信仰的需求吗? 在以前不少人的印象中,佛教总是软弱的,可欺的,佛教已太久缺乏狮子吼、大雷音般的提振。而需要提振的不仅是佛教自身的形象,更是世道人心。社会需要一个勇于担当的佛教,需要一个匡正道义的佛教,需要一个唤醒人心的佛教,需要一个给人希望的佛教。 因此,对邪谬荒唐的亵渎予以棒喝,不是佛弟子个人的私事,而是密切关系社会大众的担当。正如法师们所言:“抵制社会的歪风邪气,就是我的慈悲观!” 是纵容一个人的狂欢,还是推动一个社会的进步,全在我们自己。面对无理亵渎,佛弟子必须坚定地站出来,因为别无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