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宗教局长:防止寺庙被经营、上市现象

2013-04-23 08:48:51  来源:《学习时报》

  记者:宗教问题相当复杂,宗教工作又十分重要,这就牵涉到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问题,请您谈谈这方面的考虑。

  王作安:宗教信仰是思想认识问题,但宗教活动会涉及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就是依法管理涉及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

  一要纳入法制。宗教工作最重要的经验,就是要尊重规律,依法办事,不能想怎么管就怎么管。改革开放以来,宗教工作最深刻的变化,就是由主要依政策办事向依法管理转变。用法治的方式处理宗教问题,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推进依法行政,这是大方向。

  二要建立规范。要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完善各项具体规定。如宗教团体的登记管理制度、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登记、财务监管和民主管理制度、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和备案、宗教活动如朝觐的管理办法等。我们正在朝这方面努力,要坚持不懈地做下去。

  三要破解难题。宗教事务管理中还面临许多难题,要探索管用办法,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抵御渗透,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把受到境内外势力蛊惑的信教群众团结过来,过上正常的宗教生活

  四要提供服务。要把管理宗教事务同服务宗教界结合起来,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管理,管理要“有理、有据”,服务要“有情、有意”。比如,要帮助宗教活动场所改善基础设施,实现水、电、暖、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全覆盖,逐步改善宗教活动场所的基础设施和各项生活条件。再比如,要加快推进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保工作,使宗教教职人员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我还要特别强调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问题。拆迁宗教房产要依法进行,充分考虑便利信教群众过宗教生活的需要,防止侵害宗教界合法权益。要协调宗教与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防止出现寺庙“被经营”、“被承包”、“被上市”等现象,坚决纠正强摊、强索、强捐、强圈等侵权行为。(作者:李玉梅 陈国裕 李红)

责任编辑: 王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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