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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宗局:严查宗教界"借教敛财"乱象 加强教风建设

2014-04-18 08:53:16  来源:国家宗教事务局

  核心提示:2014年4月17日,国家宗教局在京举行“贯彻《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情况”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整治佛道教场所管理乱象取得的阶段性成果。2014年,国宗局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十部门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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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宗教事务局新闻发言人刘金光(中)主持发布会,一司佛教处处长王蕾(右)和道教处副处长王晓刚(左)分别作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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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2014年4月17日,国家宗教局在京举行“贯彻《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宗发[2012]41号文件,简称十部门文件)情况”新闻发布会,国家宗教局一司佛教处处长王蕾和道教处副处长王晓刚分别通报了贯彻十部门文件取得的成果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并回答了记者提出的,也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相关问题。

  2012年10月8日,国家宗教局、中央统战部、发改委、公安部、住建部、文化部、工商总局、旅游局、证监会和文物局等十部门针对“宗教搭台、经济唱戏”、“借教敛财、以教牟利”等涉及佛教道教领域的乱象,联合发布了十部门文件。文件发布后,国家宗教局在各有关部门的协同支持下,全国宗教工作部门的积极努力下,佛教道教界的共同参与下,积极开展工作。指导各地进行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共排查出各类问题数百起,其中涉及非宗教活动场所的占全部问题的一半以上;国家宗教局领导四次带队,会同中央统战部、住建部、旅游局、文物局等部门到北京、山西、山东等地进行联合督查,召开现场会议,推动问题解决;以发函、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先后二十余次针对媒体、信访等渠道反映的问题进行督查督办。

  通过努力,一些涉及佛教道教领域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如曾被媒体报道的山西五台山“佛国中心”、山东泰山景区、云南岩泉寺等。这些问题的解决纠正了部分佛教、道教场所“被承包经营”的突出问题,遏制了一批非宗教活动场所借教敛财现象,清理了一些风景区内涉及佛教道教场所的乱象,理顺了部分寺观管理体制机制,使十部门文件在社会上得到广泛宣传,纠正了一些地方党政领导过度开发佛教道教资源发展经济的偏差,解决了一些佛教道教方面的难点问题,在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产生积极反响,有力维护了佛教道教场所的合法权益。文件的贯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目前贯彻落实工作还存在一些难点。一是佛教、道教领域出现的许多乱象,背后多牵涉复杂的利益问题,涉及面广,阻力多,难度大。二是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存在不正确的政绩观,在认识上有偏差。三是基层宗教工作队伍不健全,人员少,执法难。四是相关法律法规不清晰。五是个别佛教道教教职人员道风不正,戒律松弛,造成个别场所管理混乱。

  2014年国家宗教局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十部门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一是在各地排查工作的基础上,选择一批典型案例作为督查重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二是继续做好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息公告和挂牌工作,指导地方认真审核相关资料,成熟一批公告一批,推动地方根据实际开展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的挂牌工作。三是继续开展联合督查工作。扩大督查范围,加大执法力度,深化舆论宣传,争取社会广泛支持。四是指导宗教界继续加强教风建设,全面提升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规范化水平,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良好形象。

  国家宗教局新闻发言人刘金光主持发布会。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日报、中新社、中国民族报、人民政协报、中国宗教杂志、凤凰卫视、香港文汇报以及中国政府网、中国网等近30家媒体与会报道。

责任编辑: 胡月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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