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诚会长:宗教界内部戒律清规 应与现代法律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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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诚法师参加全国两会(摄影:徐上杰)

  佛教名山被承包、被上市,假冒僧尼,借佛敛财,非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活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会长4日接受记者专访时直陈国内佛教界存在的诸多乱象。

  学诚会长指出,治理宗教界乱象,需要有关部门完善法律法规,依法加强管理,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

  学诚会长说,宗教界要积极参与和推动宗教法治化进程,考虑如何将内部的戒律清规同现代社会的法律及管理制度相结合。他说,宗教界要以法律和制度为依据,更好地发挥社会作用,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文化传播和对外交流等事业。

  “当然我们也在思考,在这个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如何能够加强佛教的自身建设,推动佛教事业全面发展,以积极有效地回应民众的宗教需求,并尽量化解和超越商业潮流对佛教的冲击。”学诚会长说。

  学诚会长说,佛教界应继续抓好规范传戒工作,配合政府宗教工作部门进一步做好佛教教职人员备案和佛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不断加强信仰建设和道风建设。

  学诚会长说:“只有坚持正信正行,努力加强佛教自身建设,才能树立佛教清净庄严的社会形象,巩固佛教事业健康发展的大好局面。”

责任编辑:胡月冉 DN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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