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热议的“普陀山拟IPO”事件有了新进展。从证监会网站公开的信息看,证监会2017年6月受理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后,即进入正常审核程序。2017年11月3日,国家宗教局、中宣部等12个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后,证监会立即严格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和《意见》要求,禁止发行人将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作为公司资产纳入上市主体,禁止将道教佛教活动场所的门票收入作为公司营业收入,不允许借用佛教道教名义进行商业炒作。
中国证券报记者17日了解到,证监会要求发行人撤回上市申请、进行整改,就名称使用、业务范围规范等方面是否符合《宗教事务条例》和《意见》精神取得相关管理部门明确意见。目前,“普陀山”将撤回IPO申请。
“普陀山”拟上市引发社会热议。中国佛教协会网站11日在“会务资讯”频道发布署名为“奘真”的文章《谁在将佛教商业化?——普陀山上市的忧思》认为,普陀山“上市”有捆绑“佛教”上市之嫌,有违国家刚刚出台的宗教法规和政策。
舟山市财政局官网12日发布消息称,舟山市国资委分管副主任11日召集产改等相关处室,专题听取普陀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报上市工作情况,认真梳理相关事宜,就近日社会各界的关切进行研究。会议认为,上市资产纯属企业经营性资产,不涉及任何宗教资产,生产经营活动不涉及任何宗教场所。如上市审核通过,在提交股票名称审核时,将充分考虑各方关切,不以“普陀山”作为股票名称。(费杨生 徐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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