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为依法登记佛道教寺观发“身份证”

  为加强佛道教寺观基本信息公开,山东在已实现该省佛道教寺观基本信息网上公开查询的基础上,为该省目前依法登记的301处佛道教寺观制作并悬挂了统一标识牌,方便游客和信众直观辨别宗教活动场所。

  山东省宗教事务局巡视员、新闻发言人刘爱民20日在“山东省佛道教寺观基本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会”上通报了上述信息。他指出,由于佛教、道教根植于传统文化,在中国拥有深厚的信仰基础,但也时常出现“假僧假道”、卜卦欺诈等各种乱象。

  “场所挂牌是指在宗教活动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标识牌,便于信众和游客辨识该场所的宗教属性。”刘爱民介绍说,从历史上看,寺庙、道观并无悬挂此类标识牌的先例,独具特色的外观和名称使得寺庙、道观天然地成为宗教活动场所。然而在今天,由于多种历史、现实原因交织,导致一些场所虽然名称里含有“寺”“庙”“观”,且从建筑样式、风格看也很像寺庙、道观,但实际上并非是宗教活动场所,也不能开展宗教活动,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不为公众所知。

  山东省宗教事务局统一悬挂的标识牌上,标明了“由国家宗教事务局监制”、“某某市宗教活动场所”和该场所在当地宗教事务部门登记的证号等内容。

  “场所挂牌就是要通过这种最简单和直观的方式,提高宗教活动场所可辨识度,帮助社会公众辨别真伪,让那些假冒伪劣的‘宗教活动场所’‘原形毕露’。”刘爱民说。

  按照中国国务院十年前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宗教活动场所是指为信教公民进行宗教活动而设立,并能为公民集体进行宗教活动提供服务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宗教活动场所必须经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登记,并取得《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才能开展宗教活动。

  山东还采取了场所公告、网上查询等多途径公开佛道教寺观基本信息。根据山东省宗教事务局在官方网站的公开信息,山东省目前有依法登记的214处佛教寺庙和87处道教宫观。其中佛教寺庙均为汉语系寺庙,都是汉传佛教;道教宫观皆为全真派。这些寺观的场所名称、登记证号、所在地址、负责人以及各地的监督电话都可以在网上被查询。

  刘爱民透露,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秩序,山东还将在“倡导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规范风景区佛道教寺观管理和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整治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完)

责任编辑:胡月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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