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标识牌悬挂启动仪式在杭州灵隐寺举行。浙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宗委主任冯志礼,省民宗委副主任倪忠扬、陈振华和杭州市民宗局相关人员出席启动仪式。浙江省五大宗教团体负责人,各市佛教协会负责人,杭州市属五大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以及杭州佛学院的学僧代表、居士代表27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共同见证了杭州灵隐寺的标识牌悬挂仪式,预示着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标识牌悬挂工作正式启动。
在启动仪式上,冯志礼将杭州灵隐寺的标识牌授予灵隐寺方丈光泉大和尚。根据国家宗教事务局有关文件要求,宗教活动场所的标识牌将挂在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以方便社会公众识别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性,并接受社会监督。
倪忠扬代表浙江省民宗委在启动仪式上致辞。他说,向社会公告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信息,悬挂统一标识牌,是宗教工作领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具体举措,也是浙江省加强“三改一拆”涉及宗教领域违法建筑处置工作的一项长效管理措施。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制止非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活动,保障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宗教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倪忠扬指出,各地民宗部门和宗教界要高度重视宗教活动场所标识牌悬挂工作,对公告的场所信息进行“再梳理、再核查、回头看”,确保宗教活动场所数据准确、信息无误。各地要以宗教活动场所标识牌悬挂工作为契机,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端正教风,正信正行,向社会展示宗教界的良好形象。
倪忠扬希望各地民宗部门和宗教界要以积极有为的姿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文化繁荣,维护社会和谐、宗教和睦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据悉,今年4月份,国家宗教事务局在其门户网站上率先向社会公布了浙江、北京、上海、山东等4省市的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息,根据国家宗教事务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标识牌悬挂工作先从佛教、道教活动场所开始,并预计在2015年4月底前将全省佛、道教活动场所的标识牌悬挂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