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党委、政府带领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寺庙管委会和广大驻寺干部、宗教工作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和“努力实现西藏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俞正声主席“依法治藏、长期建藏、争取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坚持把寺庙作为基本的社会组织,把僧尼作为公民、亲人和朋友,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为抓手、以巩固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工作成果为主线,依法加强对寺庙的教育管理服务,进一步完善寺庙管委会工作机制,落实系列利寺惠僧政策措施,提升寺庙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寺庙管理制度,规范各项佛事活动,引导僧尼爱国守法、持戒修行,为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确保我区宗教领域持续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为总结经验、发扬成绩、表彰先进、树立导向,激发全区寺庙管委会和广大驻寺干部、宗教工作干部的工作热情,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授予哲蚌寺等158个寺庙管理委员会(片区管理委员会、专职特派员)“2014年度西藏自治区先进寺庙管理委员会”荣誉称号;授予达穷等900名驻寺干部“2014年度西藏自治区优秀驻寺干部”荣誉称号;授予边巴德吉等100名宗教工作干部“2014年度西藏自治区宗教工作优秀干部”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勤奋工作、再立新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依法依规管理好寺庙,努力实现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
自治区党委、政府号召,全区各级寺庙管委会和广大驻寺干部、宗教工作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榜样,团结带领全区广大僧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戮力同心、开拓进取,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不断深化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的各项工作,努力构建寺庙和谐稳定的长效机制,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确保全区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不断开创西藏科学发展、和谐稳定、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生态良好、党建加强、边疆巩固的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