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协西藏分会:藏传佛教各派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中国制定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经过民主改革废除了‘政教合一’制度,藏传佛教各教派得到平等的权益,这权益得到了国家法律的保护。”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会长珠康·土登克珠于12日在拉萨举行的中国佛协西藏分会的一次会议上如是说。

  在西藏流传着藏传佛教宁玛派、萨迦派、噶举派、格鲁派及苯教等。珠康·土登克珠说,按照佛经理论看,藏传佛教不仅能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也能为社会和民众做贡献。西藏民主改革后实现政教分离,符合宗教本质。从政策和法制上讲,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对信教的和不信教的都没有任何压力,法制上《宪法》保障了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宗教事务条例》的出台,更加细化了宗教信仰的合法权益。

  “在西藏受佛教文化的影响,广大信教群众对佛教具有特殊的感情”,珠康·土登克珠说,部分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信教群众对宗教知识的缺乏,冒充活佛、密宗师,披着宗教外衣,跳神、算命,为了钱财等目的欺骗他人,损害信教群众的身心健康,“这些事情都应制止”。

  “佛教协会天天强调各教派和睦,都是为了弘扬佛法、众生得利、宗教和睦、护国利民而提的”,珠康·土登克珠如是说。 (记者 贡桑拉姆)

责任编辑:张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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