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所要回答的问题,同哲学研究的对象有共同的一面,它对物质与精神的关系及其变化的规律有系统的论述。佛教认为它对这方面的论证所达到的水平高出一切,胜过一切,所以又称佛法为“出世法”、“胜义谛”、“第一义谛”。佛教探讨这一问题的根本目的是提醒人们要破除妄执,从善向上,净化身心,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为了说明佛法如何认识物质与精神的关系及其变化规律的问题,略谈几点浅见。 一、佛教对物质与精神的关系的分析 佛法对物质与精神的关系的分析,有以下几个主要的观点: 1.四大种遍所造色 佛法对宇宙本体的说明,继承了古代印度固有的思想,以地、水、火、风四大种为构成一切物质的基本元素。称其为“大”,有体、相、用三义。体大;因四大种,遍所造色,用现代哲学的名词来说就是世界的物质性和物质的普遍性。四大种的体性,坚硬属于地大,湿润属于水大,温暖属于火大,流动属于风大,这四种属性无处不有,遍一切处。相大:地相,有巍峨的群山,广阔的原野;水相,有咆哮的大海,奔腾的江河;火相,有强烈的阳光,炽热的岩浆;风相,有高天滚滚的寒流,席卷一切的狂风。用大:地能保持一切,水能摄集一切,火能成熟一切,风能生长一切。称其为“种”,因一切物质现象.都依此而生,依此而灭。无论物理现象或生理现象,四大和谐,便欣欣向荣,四大失调,则归于毁灭。佛教认为,宇宙万有的生灭变化,归根到底是四大种的生灭变化。 2.根尘生识 佛教把精神叫做识。识是从哪里来的呢?是人们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对色、声、香、味,触、法六尘,产生识的功能,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六根、六尘内,除意根外,其它十一种,皆是四大种所造色法,意根属于心法。根据根尘生识的原则,佛教认为人类正确知识的来源多只有现量和比量。现量即六根缘六尘产生的感觉,尚未加入概念的思维分别活动,也没有形成语言文字,是感觉器官对事物的自相(事物的个别属性)的直接反映。比量即在现量的基础上,运用推理思维,对事物的共相(事物的一般属性)的认识,并能用语言文字表达出来,使他人接受。佛教认为,除此而外,其它的知识是不存在的;陈那论师甚至认为另立“圣言虽”也是多余的,因为圣言量只能是现量和比量,离开现量、比量的圣言量是不存在的。佛教虽然承认物质世界是精神世界赖以存在的基础,但它不同于唯物主义,如果说它是唯心主义也不确切。佛教主张因缘生诸法,如认为一个人的构成,有六根(生理)、六尘(物理)、六识(心理)三方面的因素。六尘与六识要靠六根的功能才起作用;六尘与六根要靠六识的分别才有价值;六根与六识要靠六尘的反映才有效果。十八界三大类,鼎足而立,相互作用,缺了一类,其它二类,即不存在。因此,我们如果用缘生主义来概括佛教的理论基础的话,应该是非常恰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