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一个人,就要给他自由
爱一个人,就要给他自由。如果以“爱”的名义,把他盯得死死的,根本不给他自由的空间,只会让他的心离你越来越远。不仅是恋人之间如此,父母与子女之间也如此。任何一种爱,若建立在控制别人的基础上,自己一味地付出,却完全不顾对方的感受,那你越爱他,他越累。
有些人的嫉妒心特别炽盛,认为自己所爱的人只为自己独有。别人无意中看一眼,或者稍微与其接触、谈话,自己就会妒火中烧,生起极大的嗔恨心,甚至不惜一切想毁了对方。
我的家乡有个人,他曾对妻子说:“其他什么事你都可以做,唯独有件事我不许,你要注意啊!”现在他已七八十岁了,但年轻时的这句话,一直被大家传诵着,“流传百世”。可见,有些人对爱人有着强烈的占有欲。
《百业经》中有一个残忍的故事:
从前,有个国王叫丑陋者,嫉妒心极强,性情十分残暴。他为王妃制定了极其严格的禁令,尤其是禁止别人仰望王妃的姿色。所以,他每次带王妃出游时,街道两旁不能打开门窗,若有人打开后无意一瞥王妃,他会立即剜掉此人的眼睛。
一日,他与王妃们去森林游玩。当时有位独觉在那里禅修,几个王妃见他身相庄严,生起无比欢喜心,于是纷纷取下面纱,在其面前恭敬顶礼。国王闻知此事后,当下嗔心大起,命人立即剜去独觉的双目。
因前世恶业感召,独觉被害时没能显现神变。之后,他飞入虚空示现种种神变。见此情景,国王非常害怕,顿时跪在地上忏悔,乞求清净罪业。
然而,因果是不虚的。由于在嫉妒心的推动下,国王曾剜掉过成千上万人的眼睛,一旦业力成熟,他仍无法避免果报--多生累劫成为没有眼睛的众生,直至佛陀在世时,他还是一个盲人。
佛经中说过:“增上贪欲者,不知理非理。”有些人在嫉妒心或贪心生起时,做事情根本不讲理,好像发疯了一样,过段时间冷静下来,才知道自己特别过分。
其实,嫉妒只是分别心在作怪。假如你真的贪著爱人,那他去世之后的遗体,别人再怎么看、怎么焚烧,这时候为什么你无动于衷,不像以前那样妒火中烧了呢?仔细想一想,你到底爱的是什么?
青春可以回忆,不能迷恋
当你拥有令人羡慕的青春时,请不要忘了,这一切迟早会变成鸡皮鹤发……
不少年轻人总觉得自己青春无敌,整天花大量心思忙于打扮、美容,希望以此讨得恋人欢心,而从不愿想自己有一天满面皱纹、白发苍苍的样子。这无异于自欺欺人。
实际上,我们如果了解身体的本质,便不会迷恋自己的身体,更不会贪执别人的。
《法句经》中有这样一个公案:
往昔佛陀在世时,有位王后长得娇艳动人。国王要带她到寺院礼拜佛陀,但她非常珍爱自己的容颜,不喜欢听佛陀“不执著美色”的论调,所以经常找借口不去寺院。
一天,国王为了让她到寺院去,下令诗人为寺院写赞歌,主要歌颂寺院的宁静、安详和伟大。王后对此很感兴趣,便和国王一起去了。
当王后来到寺院,佛陀观察到了她的根基,于是变化出一位绝色美女,站在她身后并替她扇风。王后一看,顿时觉得自己逊色多了,但她还是忍不住,一直望着那美女。没多久,美女的容貌竟在渐渐改变:先是变得衰老;然后死去;慢慢化为白骨……
至此,王后觉悟到美色并非永恒,执著这些毫无价值。
佛陀觉察她的根基已成熟,便对她说:“对美貌极为贪恋的人,是相当愚痴的。因为所执著的东西,只不过如此而已。”接受了佛陀的开示,王后当下证得圣果。
所以,不管是什么人,哪怕长得再惊为天人,也阻止不了无常的侵蚀。若认为自己的爱情建立在一张脸上,而从来不懂得从心上着手,那实在愚蠢之至。这样的爱情,也绝对挡不住岁月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