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寺方丈学诚法师
编者按:近年来,我国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产生了良好社会效果。去年以来,国家宗教局联合中央统战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民政部和税务总局等部门印发《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并在全国宗教界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这些举措进一步激发了宗教界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的热情,使其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综观我国的慈善历史发展进程,佛教在宗教慈善事业中扮演的角色尤为重要。慈善与佛教的慈悲教义相生相伴,在贯穿整个中国佛教发展史的慈善事业中,有着许多感人的掌故、典故和事迹,而这些典故和事迹又往往鲜为人知。
如果能够寻访到佛教界中的德高望重之士,把这些鲜为人知的慈善典故加以整理、编辑并刊发,无论是对丰富我国慈善文化历史研究,还是完善我国佛教慈善理论的学说、推动我国佛教慈善事业的发展与进步,都有不容忽视的作用和意义。
为此本刊特开辟《大爱无涯慈济天下——中国佛教慈善典故》专栏,邀请一批历史悠久的寺庙方丈讲述本寺的慈善典故和该寺院目前开展的行善济困活动,以期达到弘扬慈善精神、多方努力、共同加快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
记者:长期以来,佛教与慈善有着密不可分的渊源,请您大致介绍一下历史上佛教的慈善传统?
学诚大和尚:生长在礼仪之邦的中华民族,自古就有着优良丰厚的慈善思想和慈善传统。大乘佛法传入中国以来,对我国慈善事业的理论和实践起到了尤其重要的充实、发展与创新作用。
佛教在一辈辈出家人的劝善教育中,唤起了人们“积德行善”以改善自身命运的内在动力,更影响着一代代佛教徒与社会大众义无反顾地投身到“无我利他”的慈善事业中去。
在我国古代,佛教寺院由于组织制度上的优势,承办各项社会慈善事业。南北朝时,佛教寺院设立“无尽藏”,用以救济贫穷百姓,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慈善基金会。隋唐年间,开始出现由佛教寺院设立并由僧人掌管的,集赈恤、收养贫病者和废疾老人于一体的“悲田养病坊”,继而延续到宋代的“福田院”,系统地进行社会慈善事业,包括养老院、孤儿院、养病院、救灾、济贫、为无业人员传授技艺以及难民收容等等,在救助鳏、寡、老、幼、病、残等弱势群体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在佛教义理的直接影响下,还广泛开展了内容和形式更加多样的民间公益事业,如由僧人号召或带动的修桥铺路、造船义渡、挖渠打井、兴办义学、植树造林、放生护生,以及灾荒战乱年代寺院进行的施粥、施衣、施药等等。总之,佛教在历史上做了大量服务人群、利益大众的善举,因而得到了大众的普遍认同与参与。
记者:去年第一届“宗教慈善周”在全国各地广泛开展。据不完全统计,活动期间宗教界捐款总额超过2.6亿元。您如何评价这一丰硕成果?
学诚大和尚:只要是合于正业、正命的净财,应是多多益善;只要能对家国民生、对幸福快乐的生活有所增益的事业,都应该去做。“宗教慈善周”期间,各地宗教界深入了解本地区公益慈善需求,广泛开展了各项公益慈善活动。借由这些活动的开展,宗教界服务社会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活动方式进一步规范。佛教爱国爱教、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优良传统得以传承,同时彰显了在促进社会和谐、增进众生福祉中的社会价值。
记者:当今海内外有很多佛教团体,对普利众生的慈善公益事业不遗余力。您如何看待他们的行动?
学诚大和尚:佛教的财富观,能让富人更有社会责任感。佛教认为,今生的财富,是因过去修行布施所感。身为一名财富的拥有者,应当明智地反省财富的来源,审慎地思考财富的使命,同时在此过程中,去了悟生命本来的意义,以建立更高层次的人生追求,让自己的生活品位更上层楼。由此可见,佛教的财富观,使慈善事业的受益者不仅是穷人,也是富人。
现代慈善,特别注重制度管理与执行效率,并以一种务实的精神,专注于解决现实的问题。但同时也有人认为,为追求更好的效果,乃至不必计较动机的纯洁;甚至有人认为可以通过激发私欲来鼓励慈善。凡此种种,产生出很多光怪陆离的慈善行为。佛教认为,要想让一件善行圆满,并且获得最大的功德,动机、行为与对象三个环节的清净缺一不可。佛教的慈善观,使慈善事业的着眼点不仅在效果,也在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