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中国佛教协会设有公益慈善委员会,其成立是基于怎样的初衷和考虑?
学诚大和尚:佛教不断发展慈善事业,既可关注民生、关爱社会,有效弥补一般性社会保障的不足,又可弘扬佛法、引导正信,发挥佛教和谐社会的积极作用。
慈善公益委员会自2009年9月首次召开会议至今,秉承佛陀教诲和慈悲济世精神,经过委员们共同努力,积极引导广大信众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与到助残、助学、养老、救灾、扶贫、帮困等各项慈善事业中。回顾历史,展望未来,以大乘佛教慈悲思想为基础的佛教慈善事业,大有可为。
去年2月,国家宗教事务局与相关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让宗教界有章可循,更直接地投身社会慈善公益事业。我们佛教界对此深感欢欣鼓舞,也对今后开展公益慈善事业的前景充满信心。
记者:您对中国佛教慈善事业的未来有何建议与展望?
学诚大和尚:佛教慈善事业,宜注意与政府配合,形成功能互补。把握国家政策赋予我们的空间界限,同时在整个社会公益慈善体系的大框架之内,找到适合佛教慈善发挥自身特长的空间。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地投入到广泛的社会参与中去。
佛教慈善组织,宜注重完善管理和培养人才。更多地学习现代慈善事业和慈善理念的成功经验;同时在做事的过程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善用人才。宗教慈善事业的从业人员,相比而言要求更高,不但要有专业素质,还要有坚定的信仰与纯正的用心,能够呈现和发挥慈善事业的积极作用和影响。
佛教慈善项目,宜注重愿景清晰和小处着手。自己愿景清晰,才能慢慢让人生信;同时实践宜从小处做起,有多少资源就做多少事,一点一点凝聚善缘。不宜为项目而项目,最后计划难以持久开展。
佛教慈善行动,宜注重加强宣传和启发善心。佛教的慈善事业不仅仅是物质的慈善,更是心灵的慈善。受到帮助的人,一方面得到物质的援助,同时得到善心的启发,这种善心的启发是可以层层向外传递的,最终成为一种善业的影响力。
记者:对于本报即将开设的“佛教与慈善”专栏,您有怎样的期许和希望?
学诚大和尚:当前我国的公益慈善事业,正处在不断完善、谋求更大发展的时期。新的组织、新的形式、新的理念和新的观点层出不穷。全球化与信息化的趋势,也给慈善领域带来很多新的变数。当此之时,贵报辟版面开专栏,关注佛教慈善主题,既需要一种魄力,同时也是深切的社会责任感使然。
佛教讲,世间万法,还归一心,慈善事业最终还在一颗善心。守护这颗心,传递这颗心,增广这颗心。这既要靠慈善界的努力,亦是媒体的社会使命。佛门的慈善,贵在这颗善心的启发和善行的坚持,在日复一日中默默扩散着它的影响。希望贵报能够多多挖掘这样真实感人的典故,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民族中,都有同一颗善良的心,就如一支孤单的闪烁的烛光,它需要与更多的烛光连成一片,才能稳定持久,才能照亮并点燃更多人的心灯。
愿这个专栏精彩不断,愿善心善行薪火相传,点缀世道,照亮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