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经济不能经济寺院

2013-05-24 09:38:43  来源:《学佛人》

  楼宇烈 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如果说前一个阶段宗教大改进还有它可以理解和谅解的地方,我说现在不应该再这么做了,而现在应该是让文化来尝试,让宗教来尝试,也就是说我们由经济的力量去支持文化和宗教正确的发展。因此,我们就必须认识到宗教的社会活动和文化的社会活动。一个社会不仅仅经济发展了就行了,还有精神层面的一个提升。所以宗教精神在社会上应该起什么样的作用?我想不应该去增长社会经济的作用,而且让经济发展的更加健康,也就是说去净化人们的心理,净化这个社会,应当在精神层面创造它的业绩,所以不应该把它也绑架到经济这样一个政策上面来。应该充分去发挥它应该发挥的社会作用,让人们有更健康的心理去发展我们这个社会。怎么样理解宗教对于社会的发展,或者是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呢,我想不是希望他去直接参透经济价值,而是希望怎么样通过这种心灵的净化,实现我们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社会更加和谐。我想这个恐怕应该是最根本的,所以一定要把它的定位要定好。

  如果定位不好的话就会让它走上邪路。现在我们出现了这么多的打着宗教的旗号出来坑蒙拐骗的事情,应该说极大地损害了宗教的形象,尤其是中国本土宗教的形象。

  我们把宗教领向完全经济的道路上面去,结果一定是践踏了宗教的精神,误导了广大信众,污染社会环境,所以这个问题一定要非常严肃地,非常认真地去对待它那才行。我们如果这样做下去的话,说一句严重一点的话,是在慢慢消逝了我们的宗教,在净化心灵的方面,我们不是说所有的都要靠宗教,很多人也可以其他的途径来达到净化心灵,净化社会,其中宗教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所以一定要重视。

  现在我觉得还有一个困惑,就是风景区还有一个合理的管理,我们的寺庙就隔绝在风景区里面。你一到寺院你必须通过风景区,那就必须买风景区的票,不能直接专门弄一个通道直接通到佛院?我觉得这个实践起来不是那么容易的。当然也有一些地方可能好一些,好一些地方用皈依证,居士证可以免费进。有的地方就不行了,你比如说像我早就过了70岁了,到所有的地方都应该免费,有一些地方不能免费,为什么呢?因为我是承包的,我有成本的。最多会给你个半价。你比如说像五台山,峨嵋山了,普陀山,都是这样的,首先要经过风景区,风景区一进去就要200块钱,对于一个普通老百姓来讲,那是没有什么机会的,进这样一些名山,这个名山又是我们神圣的向往的地方。我们把我们这些神圣的东西一个一个打倒的话就麻烦了。我们好不容易构建起来这样的圣山名山,如果还原成经济场所的话,我们也没有了可以崇敬的场所。这些地方应该作为我们国家精神的神圣场所那样去保护它。引导人们大量去烧香,烧高香,这些东西如果过分地发展的话,会让我们的信仰变质。我觉得现在十部委的《意见》很及时,也很有必要,需要我们从政府,从教界,从学术界几个方面都来呼吁,都来落实,要有具体的措施。

  魏道儒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 博士生导师

  从古代来看,能够损害宗教乃至佛道教的形象和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方面当然是来自物质方面以及经济方面,就是钱财方面,另一个损害宗教形象、佛道教形象是来自精神方面,也就是理论方面,思想方面,教义方面,这两个方向都足以使古老的佛道教不敢说一蹶不振,至少在相当一个时期内影响都很难消除。但是在物质方面,我们看一看,我们原来古代最大的问题是给造成佛道教太多的问题,历史上有没有借佛教、道教的敛财的现象呢?当然有。佛教富可敌国,锦衣玉食之后,不劳而获就不好好弘法了,思想就变了,就有家有室了,历史上最严重是这个问题。现在不正常的现象是以敛财为主,这个现象是新鲜的,在历史上不是作为突出现象,所以历史上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在我们今天也就不是太适用,我们现在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想新的办法,就是十部委《意见》里面的一些办法,就是贯彻《意见》的安排。借教敛财对佛道教的危害要比由于捐助太多对佛教造成的危害更大,它一开始就不怀好意,就没有任何正信在里头,就是奔钱而来的。佛道教的发展不能没有钱,但是它的发展从一开始就绝对不能是为了钱,发心就不正,这个路能走到哪儿去啊?

  王志远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

  寺院是法定的宗教活动场所,不得承包经营,这是国家宗教事务局明令禁止的。但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所谓“寺院承包”的现象触目惊心。真和尚是不甘沦为“承包者”的打工仔的,于是“承包者”便设法自组班子,于是“假和尚”也就应运而生,欺骗游客,售卖高香,五花八门,唯利是图。寺不像寺、僧不像僧,盖由此来。

  王雷泉教授 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当围墙成为某些利益集团攫取高额门票收入的工具,乃至把寺院与风景区打包上市,寺墙的作用就异化了,它成为隔断寺院与民众精神联系的障碍,抑制佛教事业发展的瓶颈。

  结束语:事实上在中国普遍有一种奇异的怪现象,那就是作为原本是宗教朝拜圣地、彰显人类信仰和寄托的寺庙,却被整体承包、假寺院敛财、假和尚逼捐等现象所玷污,其实早已偏离了宗教的本来意义,这些实际上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应当尽快采取有力的措施,取缔假寺僧,让信仰的天空更加晴朗,信仰的土地更加洁净。同时,佛教界应大力推进信众教育,彰显佛陀正法,告诫广大信众,无有正信,再多的钱也修不成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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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储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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