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制断酒肉法会是在华林园(故址在今南京市鸡鸣山南古台城内)华林殿举行的。华林园本是皇宫后庭游宴之处,但梁武帝启建道场,庄严法事,将这里改为召集高僧讲经说法的神圣之地。当时,1448名僧尼齐集华林园华林殿前广场,梁武帝以及重要僧官俱至会场,首先由一位法师宣读《大般涅槃经·四相品》,并提出“食肉者断大慈种”的主题,再由一名法师讲解主旨,最后由一位法师宣读《断酒肉文》及梁武帝的旨意,正式向全国的出家人下达诏令,严禁饮酒食肉。 为了彰显佛法大慈大悲的本怀,匡正佛法,梁武帝以“佛法寄嘱人王”的护法身份,向全国的僧众下达禁断酒肉令:“弟子萧衍,又敬白大德僧尼、诸义学者、一切寺三官:弟子萧衍,于十方一切诸佛前,于十方一切尊法前,于十方一切圣僧前,与诸僧尼共申约誓。今日僧众还寺已后,各各检勒,使依佛教。若复有饮酒啖肉不如法者,弟子当依王法治问。”这一段话的大意是说,梁武帝与众僧于佛菩萨前立誓:从今天开始,僧尼回到本寺后,必须清净身心,遵从各项清规戒律。对于那些仍然耽于酒池肉林不守戒律者,梁武帝将以王法治之。众食酒肉者,不仅要受到佛门戒律的制裁,还要受到世俗王法的处罚。并在文中非常详细地进行了开导:如有人说素食很难坚持时,这说明信心薄少。对于信心,宜应自强。如有决定心,菜食何难?菜蔬、鱼肉,其实是人心中的一种执着。心若能安,便是甘露上味。心若不安,便是臭秽下食。所以《涅槃经》言:“受食之时,令作子肉想。”视一切人犹如佛想,于诸众生如父母想。这样想来,就会欢喜蔬食,而厌恶血腥。如果有人认为“菜蔬冷,令人虚乏。鱼肉温,于人补益”,梁武帝也作了说明:修行人如能皆食菜蔬,就会神明清爽,少于昏疲。而多食鱼肉,血腥为法,增长百疾。且神明昏浊,四体沉重。所以执着于肉食其实“是魔境界,行于魔行”。 在第一次法会上,梁武帝与僧众共同立誓,约定断食酒肉,并说若自己违犯约定,将受极大恶报;如果僧众违犯,则将依《涅槃经》的规定命其还俗,之后将再以王法驱策此人。 然而这样的禁令并没有立即得到佛教界的认同,法会之时,便有主管全国佛教的僧正慧明、法宠等人发难,认为“律中无断肉事,及忏悔食肉法”。因为在古印度,僧尼以乞食为主,虽讲戒杀,但不绝对禁止食肉,如在南朝最为通行的《十诵律》卷三七就说:“我听吃三种净肉。何等三?不见、不闻、不疑。不见者,不自眼见为我故杀是畜生;不闻者,不从可信人闻为汝故杀是畜生;不疑者,是中有屠儿,是人慈心不能夺畜生命。”僧人的诘难表达了他们不服梁武帝的制断酒肉之主张。 这样的结果显然不为梁武帝所接受,于是7天后又召开了第二次制断酒肉法会。这次法会共敕请义学僧尼198人,仍于华林园华光殿举行。法会请了庄严寺的法超、奉诚寺的慧辩、光宅寺的宝度3位知名律师,高升法座。梁武帝亲自问3位律师,平日里是如何宣说佛法,令僧众认为戒律中“无有断酒肉法,及忏悔食肉法”,致使大家不愿执行“禁断酒肉”的诏令。梁武帝又引用《大般涅槃经》中说不得食一切肉的经文,《涅槃》云:“夫食肉者断大慈种。”并表示“我从今日制诸弟子,不得复食一切肉。一切悉断,及自死者。”梁武帝与三律师及有疑义的与会法师进行激烈辩论后,再次指出:“《涅槃经》有断肉,《楞伽经》有断肉,《央掘摩罗经》亦断肉,《大云经》、《缚象经》并断肉。律若至涅槃,云何无断肉事?”并再次强调,自即日起,不得再饮酒食肉,并要求“诸僧及领徒众法师、诸尼及领徒众者,各还本寺,宣告诸小僧尼,令知此意”。 当日晚间,梁武帝意犹未尽,继续与大臣周舍论说断酒肉事,并完成5道敕文。第一道:驳斥法宠法师的言论;第二道:驳斥僧辩律师的言论;第三道:再次申明食肉灭慈悲种子,增长恶业,非沙门释子所应行;第四道:学问僧食肉,其罪过更大,因为解义而不能如实修行,言行不一又误导他人,必下地狱;第五道:菩萨人持心戒,无有食众生之理。乃至于一念饮酒食肉之心,也应断绝。 尽管佛教界仍有不同的声音,但在梁武帝响鼓重锤的号令下,禁断酒肉诏令执行相当成功,南梁境内僧众不复饮酒食肉。而且稍后的北齐文宣帝即位后,也仿照梁朝之制,诏令齐国境内僧众“禁断酒肉”。及至隋唐佛教,僧团不复饮酒食肉。可以说,中国佛教的全面食素,确是源自梁武帝以世俗的政治力量“制断酒肉”。事实上,当时的佛教律典中,食素是找不到根据的。在制断酒肉政策受到质疑之后,梁武帝开始大力推广载有断肉戒条的《梵网经》菩萨戒,因为《梵网经》中的四十八轻戒的第二、三条明令禁断酒肉。经过梁武帝的积极努力,终于成功推行了佛教的全面食素。自此以后,素食就成为中国佛教的特色。及至今日,食素、独身、僧装依然是汉传佛教僧团需严格遵守的丛林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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