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生死观:如何超脱生死

2013-06-21 11:05:48  来源:法音

三、了脱生死之方法

  既已知道了形成生死的原因,也已知道了各种生死的差别,如何才能超脱生死,而在生死上得自在解脱呢?笔者认为只有本着如下几点行持,才能达到这一目的。

  1、正观生死,离执去著

  “正观”是对“不观”、“邪观”和“偏观”而说的。所谓“不观”,是指世间一般的凡夫对生死的本末、性相等重大问题,漠不关心,不愿作较多的审视与观察。因此,对生死的实相丝毫不能了知。“邪观”,是指一般的外道对生死虽然有所认识,但多是安住在自见取的大邪见中。这种认识不仅不能对生死之实相有所觉了,反而助长我法执著,增加生死束缚,堕断常边,损毁善根,百劫千生,永远不得解脱出离。如古印度的数论外道和胜论外道等,前者主张有不变的“神我”与变化的“自性”,认为众生之所以有生死,是神我(纯粹意识)在物质的自性中没有脱离出来,如果神我能在自性开展出二十三谛之后脱离出来,独自存在,便得解脱;后者主张一切万有诸法的生成、坏灭,都是依“实、德、业、同、异、和合”六句义或十句(六句外再加“有能、无能、俱分、无说”四句)义的要素集合、离散而成,若欲解脱生死,就必须管制好生起善恶根源的“意”,即修“瑜伽”行,才能得到解脱。“偏观”,是指佛教内部一类小乘,对于生死虽有一定的体悟认识,所谓“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无常,观法无我”,恐怖三界,畏惧六道,厌离生死,常念涅槃,如《正法念处经》卷七十中说:

  一切有情皆由贪瞋痴网之所系缚,流转生死,是故应当厌离生死,勿生贪著。此生死者,甚为苦恼,久受坚牢,痛苦难忍,老死忧悲,苦恼愁毒。一切有生,必当堕落,归破坏门。于生死中,无有少常。[14]

  作如是深观,自能速速出离生死,而最终安住于涅槃之中;但无深切的大悲心,无清净的大智慧,无能无力,不度无量受苦有情,少福少慧,不证广大无上菩提,虽能出离生死苦海,但对生死的真实相仍然不能彻底了知,有取有舍,有增有减,起分别见,生垢净想,如是观察,仍不为诸佛菩萨所认可,如《大般若经》卷五百七十二说:

  若观生死而起厌怖,欣乐涅槃则堕非道,不能利乐一切有情、通达如来甚深境界。云何非道?谓乐声闻及独觉地,于有情类无大悲心。所以者何?声闻独觉所行之道,非诸菩萨摩诃萨道。何以故?声闻独觉厌怖生死、欣乐涅槃,不能具足福德智慧,以是义故,非菩萨道。[15]

  怎样才是正观生死呢?学佛者首先应该如实了知佛教所讲“缘起无我”的绝对真理,而生死之实相就在这一真理之中,所谓“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16]。既然生死也是缘起性空,无有实在的我法之性可得,其中又谁是生死、谁在流转生死?无有实在的生死,何须厌怖;无有实我流转生死,又何须了脱生死。果能彻底明白这个道理,就在一般世人所谓的生死中,心无挂碍,亦无恐怖,远离颠倒梦想,自然证得清凉自在的究竟涅槃。因为生死之实相,就是涅槃相,“非于生死外有涅槃,非于涅槃外有生死;生死涅槃无相违相”[17]。《中论》卷四说:

  涅槃与世间,无有少分别;世间与涅槃,亦无少分别。涅槃之实际,及与世间际,如是二际者,无毫厘差别。[18]

  这就说明了生死涅槃平等无二的道理。学佛者如果不能通达缘起无我的正理,不能成就“于生死涅槃,若起平等智,尔时由此证,生死即涅槃”[19]的境界,仅是舍染趣净,厌苦求乐,这样是不能成就真解脱、得大自在的。菩萨如能以平等智,不住生死,不住涅槃,等观法性,心无所著,其所成就的便是“由是于生死,非舍非不舍;亦即于涅槃,非得非不得”[20]的无住大涅槃。如真谛译世亲《摄论释》卷十三说:

  二乘与菩萨同以惑灭为灭谛。二乘惑灭,一向背生死,趣涅槃;菩萨惑灭,不背生死,不背涅槃,故异二乘。菩萨此灭于四种涅槃中,是无住处。一本来清净涅槃,二无住处涅槃,三有余,四无余。菩萨不见生死涅槃异,由般若不住生死,由慈悲不住涅槃。若分别生死,则住生死;若分别涅槃,则住涅槃。菩萨得无分别智,无所分别,故无所住。[21]

  总之,虽观生死过,而不厌离生死;观身不净,而不舍离于身。“以方便智,入于生死;以清凉法,化导众生”[22]。因为无分别智正现起时,不见生死,如何厌离?不见涅槃,如何欣乐?菩萨不厌、不欣,如如不动,不取于相,故能“以处生死为乐,不以涅槃为乐也”[23]。何故菩萨“以处生死为乐,不以涅槃为乐”?“菩萨摩诃萨为众生故,虽在地狱受诸苦恼,如三禅乐”[24]。这就是“我不得生死,不得涅槃”[25]、“生死及涅槃,二俱不可得”[26]的“不见一法即如来,方得名为观自在”[27]的道理。既然生死及涅槃二俱不可得,当下虽在生死中救度众生,而不见有生死相,便是涅槃;若离开这种不见生死相就是涅槃的境界,便无寂静真乐的涅槃可言,所以说菩萨“以处生死为乐,不以涅槃为乐”,就是这个道理。

  2、超脱生死的修行次第

  前面所说“正观生死,离执去著”,虽在修行了生死中非常重要,但对初学者来说要真正做到这一点,还得与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相结合。

  (1)亲近善知识:人不是生而知之,人格的培养,心灵的净化,知识的学习,技术的掌握,全赖师长的教授与教诫。尤其是通达真理、破除迷蒙、增长善根、成就智慧、了脱生死、圆满佛果,更离不开善知识的正确开示与方便引导,所谓“因善知识令我见佛,因善知识令我闻法,因善知识得一切智”[28]。广大无量清净功德“依善知识起,依善知识生,依善知识取,依善知识发,依善知识长,依善知识住,依善知识得”[29]。因此,“求善知识不应疲倦,见善知识勿生厌足,请问善知识勿惮劳苦,亲近善知识勿怀退转,供养善知识不应休息,受善知识教不应倒错,学善知识行不应疑惑,闻善知识演说出离门不应犹豫,见善知识随顺烦恼行勿生嫌怪,于善知识所生深信尊敬心不应变改”[30]。既然善知识如此重要,什么样的人、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是善知识呢?根据《涅槃经》说:“诸佛菩萨名善知识”、“自修菩提,亦能教人修行菩提,名善知识。”而《大智度论》卷九十六说:“能说空、无相、无作、无生、无灭法,及一切种智,令人心入,欢喜信乐,是为善知识。” 若依《六门教授习定论》无著、世亲两位菩萨所说,成就五种圆满,方名善知识:①多闻(善教圆满),②见谛(证悟圆满),③善说(善语圆满),④有慈悲(无染心圆满),⑤常生欢喜心(相续说法加行圆满)。

  (2)听闻正法:殊胜的正法是如来广大妙智实证清净法界平等流出的,它是对世出世间染净因果和圆满真理的如实揭示,众生依法修行,便能解脱出离。所谓正法如灯塔,能除众生黑闇夜;正法如利斧,能伐众生烦恼树;正法如船筏,能渡众生出苦海;正法如良药,能治众生颠倒病;正法如珠宝,能济众生诸贫乏;正法如导师,能引众生至彼岸。因此,佛弟子理应抱以难值难遇的殷重心、虔诚心,恭敬听闻如来甚深无上正法。《十地经论》卷一说:

  如渴思冷水,如饥思美食,如病思良药,如众蜂依蜜,我等亦如是,愿闻甘露法。[31]

  不过闻法者应该遵佛教导,依“三法印”、大乘“一实相印”和“四依四不依”的标准听受正法,也就是说与这些标准相符合的,是为正法,应该依教奉行;若不符合标准者,便是似教邪说,理应扬弃。

  (3)发大菩提心:若佛弟子对于正法所揭示的因果谛理有了一定的通达和信受后,进一步就应该从内心深处发起坚固不坏的大菩提心,也只有发起了大菩提心,并依此心实践修行,才能成就十力、四无畏、十八不共等究竟圆满的无上佛法。所谓“菩提心是安一切佛法根本,一切法住菩提心故便得增长”[32]。八十《华严经》卷十七也说:

  菩提心是十力本,亦为四辩无畏本,十八不共亦复然,莫不皆从发心得。[33]

  如果学佛者只知行善,而不知发大菩提心,便会如《劝发菩提心文》中所说,“纵经尘劫,依然还在轮回;虽有修行,总是徒劳辛苦。”六十《华严经》卷四十二说:

  忘失菩提心,修诸善根,是为魔业。[34]

  忘失都是这样,何况还未发呢?所以学佛者第三步应该是发起坚固不坏的大菩提心。什么是菩提心?菩提心又如何发呢?简要地说,菩提是觉悟义。觉悟有二:一是自觉,上成无上佛道;二是觉他,下度无边众生。发自觉觉他的心,名为发菩提心;实践自觉觉他的菩提心,名为菩萨;自觉觉他的菩提心实践圆满了,名为佛。根据《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七说,发菩提心就是发四宏誓愿心,如云:

  一切菩萨复有四愿,成熟有情,住持三宝,经大劫海,终不退转。云何为四?一者誓度一切众生,二者誓断一切烦恼,三者誓学一切法门,四者誓证一切佛果。[35]

  四宏誓愿就体现在上成无上佛道、下度无边众生的自觉觉他两方面。“上成无上佛道”则表现在观空遣相、心无所住的“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36]上,由此便与无我律相符合;“下度无边众生”,则表现在积极有为、大雄无畏的“所有一切众生之类……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37]上,由此便与因果律相符合。在行持上与无我律和因果律相符合,是为不堕空有、真俗圆融、悲智等运、福慧双修的菩萨行。

  (4)理行结合自度度他:“理”即教理,“行”即实践。通达教理,惠能称为“说通”;有修有证,惠能称为“心通”,或《楞伽经》所说的“宗通”。如果学佛人既能精通教理,以成就闻、思智慧,又能躬行实践,以成就修慧,这就是《坛经》所说的“说通及心通,如日处虚空”,以及玄觉《证道歌》所说的“宗亦通,说亦通,定慧圆明不滞空”的境界。

  又真学佛者皆能了知,一切众生包括自己在内,“欲出三界生死大海,必假法船方得度脱。法为清凉除烦恼热,法是妙药能愈结病,法是众生真善知识,作大利益济诸苦恼”[38]。是故学佛者不会轻视教理而空谈修行的,当然也不会口说心不行,仅把教理当成一种知识学问去研究。

  此中教理多偏法印,实践多偏心印。法印是勘定教法真伪的标准,心印是勘定学人迷悟的标准。由法印摄持于心以自悟解脱者,是心印;由心印表现在外以度化众生者,是法印。故法心二印,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再进一步讲,所谓要获得法心二印者,则必须首先将与法印相符合的佛法真理领悟通达,掌握在手,并将它运用在日常生活中,从而得到真实的受用。当然得到真实的受用后,又把自己学法、参悟、实践、受用的这一切,借用语言文字,方便善巧、毫无保留地讲授给与自己有缘的众生。前者是将法印转化为心印,属自悟自度;后者是将心印转化为法印,属悟他度他。由是法心二印,交相运用,便是大乘自度度他、度他自度的真实菩萨;也是学修一体、教证不二、理论与实践高度统一的“善取空”者。真能如是而行,生死自然超脱。

  (作者:唐思鹏)

  注 释:

  [1]《杂阿含经》卷十六,《大正藏》卷2,页486下。

  [2]《大般若经》卷三百三十三,《大正藏》卷6,页710下。

  [3] 《瑜伽论记》卷四十二,《大正藏》卷42,页804下。

  [4]《成唯识论述记》卷十五,《大正藏》卷43,页516中。

  [5]《唯识三十颂》,《大正藏》卷31,页61上。

  [6]同[4]。 

  [7]《瑜伽师地论》卷八十一,《大正藏》卷30,页751下。

  [8]《仁王护国般若经》卷一,《大正藏》卷8,页835下。

  [9]《华手经》卷三,《大正藏》卷16,页142上。

  [10]《显扬圣教论》卷十四,《大正藏》卷31,页548下。

  [11]《生经》卷二,《大正藏》卷3,页82下。

  [12]《解深密经》卷一,《大正藏》卷16,页692中。

  [13] 《大宝积经》卷一百一十九,《大正藏》卷11,页675中。

  [14]《正法念处经》卷七十,《大正藏》卷17,页415下。

  [15] 《大般若经》卷五百七十二,《大正藏》卷7,页953中。

  [16]《中论》卷四,《大正藏》卷30,页33中。

  [17]《大乘入楞伽经》卷二,《大正藏》卷16,页599上。

  [18]同[16],页36上。

  [19][20] 《摄大乘论》卷三,《大正藏》卷31,页149上。

  [21]世亲《摄论释》卷十三,《大正藏》卷31,页247上—中。

  [22]《过去现在因果经》卷一,《大正藏》卷3,页623上。

  [23]同[15]。

  [24]《大般涅槃经》卷十八,《大正藏》卷12,页471上。

  [25] 《胜思惟梵天所问经》卷一,《大正藏》卷15,页66下。

  [26]八十《华严经》卷十六,《大正藏》卷10,页83上。

  [27]玄觉《证道歌》卷一,《大正藏》卷48,页396下。

  [28]同[26],卷六十三,《大正藏》卷10,页33上。

  [29]六十《华严经》卷五十八,《大正藏》卷9,769下。

  [30]同[26],卷七十七,《大正藏》卷10,页421上。

  [31]《十地经论》卷一,《大正藏》卷26,页130上。

  [32]《大方等大集经》卷十七,《大正藏》卷13,页120上。

  [33]同[26],卷十七,《大正藏》卷10,页94下。

  [34]同[29],卷四十二,《大正藏》卷9,页663上。

  [35] 《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七,《大正藏》卷3,页325中。

  [36] 《金刚经》,《大正藏》卷8,页750中。

  [37]同[36],页749上。

  [38]《法苑珠林》卷十七转引《付法藏经》语,《大正藏》卷53,页412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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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崔容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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