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从过午不食到药石 佛教之初并未规定僧众用餐时间,僧人可以随时进食。直到有人讥嫌,佛陀才制定出家人在日出之后至中午之间,可进食一次,超过中午之时限即不得进食,此称过午不食。若过午而食,称为“非时食”。佛典中的制戒因缘有三: 一谓,难陀跋难陀入城观看节会,并于众人与食,食后又看,日暮才归。招人讥嫌,佛制此戒。 二谓,迦留陀夷日暮入城乞食,刚好遇到下大雨,雷电交作。一孕妇意味遇见鬼而惊吓流产。招人讥嫌,佛制此戒。 三谓,比丘日暝食,招世人所讥,言:“云何沙门释子夜食?我等在家人尚不夜食,此辈失沙门法,何道之有?”佛因此制此戒。 从以上的制戒因缘来看,释迦牟尼佛制定不非时食戒的目的是要让僧人少欲、一心在办道上、也减轻居士的负担。 至于佛陀制定进食时间为中午前是因为三世诸佛是在此时段进食的。据《毗罗三昧经》记载“佛说:早起诸天食,日中三世佛食,日西畜生食,日暮为鬼神食。如来欲断六趣因令入道中,故制令同三世佛食。” 可是,当佛法传到了亚州北部,由于气候非常寒冷,再加上汉地僧人自耕自食劳动量大,很消耗体力,只有午前的进食,是不能够支持身体的健康。故不仅以晨午二食为合法,亦不以过午再食为非法,而把它当成是服药。故过午再食称为药石。 因应地理气候,饮食来源方式等种种改变,汉地僧人已经普遍不持受过午不食戒,虽然如此,僧人在非时进食时是以为养体疗病和惭愧的心态来进食的。 五、结语 为了安顿僧人色身以利修行,释迦牟尼对饮食情况、进食时间和次数作了制约。这些规定随着印度佛教传入中国后,因应当地的风土习惯、社会民情、国家法律、地理环境等有了各种的调整和改变。虽然和印度佛教的饮食风貌不同,但这并没有违背释迦牟尼初制戒律的初衷,僧人依然能安顿色身、一心办道、断灭烦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