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人的至孝至道

2013-05-06 14:01:00  来源:《僧宝论》

  
  孔子认为道德的精神在于诚,在于真性情、真血性,即所谓的“赤子之心”。扩而充之,就是“仁”。一切的礼法,只是它托寄的外表。舍本执末,丧失了道德和礼法的真精神、真意义,甚至于假借名义以便其私,那就是“乡愿”,是“小人之儒”。这是孔子所深恶痛绝的。孔子曰:“乡愿,德之贼也。”又曰:“汝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

  他更时常警告人们:不要忘掉礼法的真精神、真意义。“食于丧者之侧,未尝饱也。子于是日哭,则不歌。”伟大而真挚的同情心,是孔子道德的基础。

  缺乏伟大而真挚的同情心,是孔子所深恶痛疾的,无论是“礼”、“乐”、还是“孝”,都在孔子的批评之列。孔子批评教条的“礼”为“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批评肤浅的“乐”为“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批评机械的“孝”为“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现在,人们皆以为孔子的理想是“齐修治平”,而没有真正向“孔颜乐处”寻“吾与点意”的儒家之真精神。

  在孔子后世从汉代至今的中国社会,孔子所深恶痛绝的“乡愿”却成为了“社会栋梁”。孔子至大至刚“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的精神,在社会上逐渐地变成了“庸俗主义”、“教条主义”、“苟安主义”。孔子仿佛预感到了这一点,所以他极力赞美狂狷,而排斥“乡愿”。

  孔子不一定要四平八稳,得乎其中。他说:“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志气很大,很豪放,不顾外面;狷者,有所不为,对里面很认真;孔子认为既然中庸不可能,则还是狂狷好。 因其言行乃从各自生命真处发出,没有什么敷衍迁就。梁溯溟先生评价狂狷为:“狂狷虽偏,然而却真,真的就好”。“乡愿”虽在社会上四面八方应付得很好,貌似中规中矩,但却没有自己生命的真力量。孔子说“乡愿”为“德之贼”,孟子评价“乡愿”云:“非之无举也,刺之无刺也,同乎流俗,合乎污世,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洁,众皆悦之,自以为是,而不可与入尧舜之道。”

  儒家的真精神,是以“道”为尊追求人本心中生动、自然、活泼而又至诚至善的真性情,并不是表面四平八稳、没有生命真实内涵的教条主义。

  世俗误会“拘谨守规矩”为道德,误会孔孟道理“尽在伦理纲常中”,其实那样难免落归乡愿一途,正恐是“德之贼”呢!

  孝道,也同样在这个范畴内。如果只是拘泥于对父母的奉养和表面风光,而背离了以道为尊、追求至善的儒家真精神,人们为“孝养”父母就会像俗儒一样钻进利禄之途。如果人们不能向自己的本心探寻人生的真意义、真道德,而只一味因循俗儒之“孝”,儒家的真精神将会消亡,乡愿之人将遍满天下,那时可谓去“尧舜之道”远矣!

责任编辑: 储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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