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佛教协会公告
经河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厅批准:
1、河北省佛教协会慈善专业委员会、河北省佛教协会药师佛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河北省佛教协会佛教文化交流专业委员会,三个省佛协分支机构不再保留,予以注销。
2、河北省佛教协会与河北佛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暨中国佛教网、河北华众印刷有限公司(河北佛教印刷厂)已经剥离,现与河北省佛教协会已无关系。
3、弘德家园已解散,现与河北省佛教协会已无关系。
4、河北省佛教协会批准盐山县净业寺建设河北佛教博物馆批文(冀佛会字[2014]54号)无效,声明此文件作废。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