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虚云老和尚自述年谱

  戒律是佛法之根本

  前来已略说衣钵名相。今将受戒的要义。约略说说。你们要留心谛听。佛法之要。在于三无漏学。三学之中。以戒为本。良以由戒生定。由定发慧。若能持戒清净。则定慧自可圆成。佛所制戒。以要言之。大分三种。 一 在家戒。谓五戒八戒。 二 出家戒。谓沙弥。沙弥尼十戒。比丘。比丘尼具足戒。 三 道俗通行戒。谓菩萨三聚戒。

  今诸位欲求受戒。首重行愿。行者行持。即依戒而行。愿者发愿。即四弘誓愿。行愿相资。方成妙用。佛制戒律。无非使众生断除习气毛病。令止恶生善。背尘合觉。故华严经云。《戒为无上菩提本。应当具足持净戒》。由是戒故。佛法得以住世。僧伽赖以蕃衍。

  戒法戒体戒行戒相

  戒有戒法。戒体。戒行。戒相之分。戒法者。佛为优婆塞优婆夷所制之五戒八戒。式叉摩那之六法戒。沙弥沙弥尼之十戒。比丘之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之三百四十八戒。出家五众菩萨之十重四十八轻戒。在家二众菩萨之六重二十八轻戒。及一百八十四种羯磨。三千八万无量律仪等。皆名戒法。

  戒体者。当受戒时。领纳戒法于心胸。于身内即生一种戒体。此体虽非凡夫可以见闻。然一生之中恒常相续。有防非止恶之功能。是名戒体。戒体的优劣。在于受戒时发心的高下。故求戒者。当先明白发心。心分下中上三品。 一 下品心。于正受戒时。以智狭劣。誓愿不广。或心散乱。缘境不周。但得戒相守持。无克发体功用。是为下品心。即得下品戒。 二 中品心。于正受戒时。心缘一切情非情境。但于所缘境上。仅能分断诸恶。分修众善。唯欲自脱生死。全无度生誓愿。是为中品心。即得中品戒。 三 上品心。于正受戒时。心心相续。见境明净。遍缘法界一切情非情境。于此境上。能发决定大誓愿。愿断一切恶。愿修一切善。愿度一切众生。是为上品心。即得上品戒。所以要得受上品。当发上品心。

  又当受戒前。应先究心缘境之宽狭。然后才可以立志高远。见相明白。若不预先深究。法相尚且虚浮。怎能得受上品戒。甚或戒全不发。则虚受费功。徒劳一世。大须留意。

  缘境虽多。不外情与非情两种。情境就是一切有生命的动物。如人类鱼虫鸟兽等。非情境就是一切无生命的矿植等物。如山河大地。日月星辰。草木房舍。衣药用具等。众生造恶。皆因迷着前境。如见财物起盗心。见美色生淫念等是。但恶业固由境起。善业还从境生。境是制戒之所依。亦为发戒之正本。如淫杀等依情境而制。其戒亦依情境而发。盗妄等依情与非情境而制。其戒亦依情与非情境而发。是故森然有境。皆是制戒之本。发戒之因。若能兴广大慈护之心。遍缘如上情非情境。于此境上发如上三大誓愿。与彼戒法相应。领纳在心。尽寿护持。是即上品戒体。

  戒行者。得戒体已。于日用中。动静云为。任运止恶。任运修善。顺本所受。不越毗尼。则世出世间。一切行门。无非戒行。并非离一切行外。别有所谓戒行者。

  戒相者。即佛所制诸戒。于一一戒中。有持犯不犯之分。有轻重开遮之别。持者以顺受体为名。分止持作持。犯者以违受体为名。分止犯作犯。止持者方便正念。护本所受戒体。禁防身心。不造诸恶。是名止。止而无违。戒体光洁。顺本所受。是名持。持由止成。即非法恶业。不当行即不行。是名止持。作持者。勤策身口意三业。修习戒行。有善起护是名作。作而如法。顺本所受戒体是名持。持由作成。即如法善业。当行即行。是名作持。止犯者。痴心怠慢。行违本受。于诸胜业。厌不修学。是名止。止而有违。反彼受愿。是名犯。犯由止成。即胜业当行而不行。是名止犯。作犯者。内具贪瞋痴慢我见等毒。鼓动身口。违理造境。是名作。作而有违。污本所受。是名犯。犯由作成。即恶业非法不当行而行。是名作犯。其它轻重开遮等。各须研习律藏。现在不能细说。此等名为戒相。

  上来所说。虽分四种。其实是一。轨凡从圣。名戒法。总摄归心。名戒体。三业造修。名戒行。览而可别。名戒相。由法成体。因体起行。行必据相。当知戒相者。即是戒法之相。复是戒体之相。又是戒行之相。盖法无别法。即相是法。体无别体。总相为体。行无别行。履相成行。是故行人最要深研戒相。此所谓戒相者。即是律中所明持犯等相。持犯等相虽多。不出心境。盖恶业。非境不起。非心不成。善戒也是非境不发。非心不生。故南山律师说。“未受已前。恶遍法界。今欲进受。翻前恶境。并起善心。故戒发所因。还遍法界。”是故得戒者。即翻无始恶缘。俱为戒善。变有漏苦报。即成法身。诸位发心受戒。于此须善用心。

  大小乘戒之同异

  戒本有大小二乘之分。菩萨十重四十八轻戒为大乘。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戒。沙弥。沙弥尼十戒等为小乘。然虽小乘。若受戒者发上品心。即得受上品戒。此上品戒体。与大乘三聚戒体相当。如随持一戒。禁恶不起。即摄律仪。用智观察。即摄善法。无非将护。即摄众生。故小乘亦通大乘。所谓内秘菩萨行。外现声闻相是也。然声闻戒本为制身不犯。菩萨戒则为制心不起。故于结犯大小各有不同。十诵律等结犯不约心论。须动身口。方成犯戒。此是正小乘戒。四分律结犯则约心论。若以后念还追前事。即成犯戒。此是通大乘戒。菩萨戒最重约心。结犯。微纵妄心。即为犯戒。此是正大乘戒。故大乘初念即犯。四分次念乃犯。十诵等要动身口才犯。此等分齐。不可不知。

  三归五戒

  无论大小乘戒。皆以三归五戒为根本。故三归五戒。对于在家出家。皆极重要。惟淫戒。在家戒邪淫。出家全戒淫。须善分别。 三归者。一归依佛。二归依法。三归依僧。

  一。归依佛。佛者梵言具名佛陀。华译“觉者。”所谓“觉者。”就是觉悟了一切事物。相生相灭之因果关系。更在那无限复杂之因果事相中。发见此因果的必然秩序。如发现十二因缘之无明缘行。乃至生缘老死的必然序列等。从而证悟了事理的真相。为悲愍众生未明此真相。致沈沦生死苦海故。以无数方便。引导众生。循着那必然的理则来改善生活。纠正思想。轨正行为。使之离一切苦。得究竟乐。这便叫觉者。然则佛所觉悟之真理是什么呢。无上觉道。本不可以言说形容。且略举一义说之。所谓诸法缘起性空。诸法者。一切事物。缘者包括亲因助缘。缘起者。诸法生起。是假众缘和合而成。如稻谷是种子。田地。肥料。雨露。阳光。人工等众缘和合而生。性者。或言体。谓诸法体性。各各本自如此。永恒不变。不待众缘和合的意思。空者切不可误会空无所有。只是说。无论某一事物的生起。必待众缘和合。本无所谓永恒不变的固定体性。既无永恒不变的固定体性。佛法就名之曰空。故西天十四祖龙树菩萨说。“因缘所生法。是即无自性。”又说。“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即中道义。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所以佛说空。并不是说一切事物空无所有。而是说其没有永恒不变的各别体性。所以佛法并不是什么造物主。而是发现一切事物生灭相续底理则的哲人。也不是什么神。而是充满大悲心。愍念众生苦难。以无我的精神。为众生谋福乐的伟人。他一生之中。化导众生。破除迷信。教令出染返净。舍迷归觉。未曾少有休息。

责任编辑:张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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