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探索一条管长远、管根本、可持续的场所建设之路,从2014年起,江苏省宗教事务局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为平台,以国家宗教局提出的“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活动有序、教风端正、管理规范、安全整洁、服务社会”的8项创建内容为框架,依据法律法规和新世纪以来围绕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开展的一系列评比表彰活动及专项工作要求,结合江苏实际和现阶段宗教工作重点,在全省开展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工作。为此,省宗教事务局专门出台《关于开展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工作的意见》、《认定办法》、《评分细则》等配套文件,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工作得到了全省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界的大力支持,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首批申报五星级的宗教活动场所达到64个。经过场所申请、宗教团体和宗教工作部门逐级审核推荐、考核小组考评、认定委员会投票表决、向社会公示等程序,18家场所被认定为江苏省首批五星级宗教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