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拍卖新年“头香”是玷污信仰亵渎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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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年抢烧“头香”已经愈演愈烈(图片来源:资料)

  在2月18日午夜开始的羊年到来前夕,很多富有想像力的寺庙在网上拍卖了“烧头香”和“敲头钟”的特权。这两项活动都和新一年的吉兆有关。例如,浙江金华回龙古寺的头香以21501元成交,共有四人参与竞拍。浙江另一座寺庙的头香拍出了11660元。两起拍卖都是在阿里巴巴旗下的电商网站淘宝网上进行的。(2月21日《参考消息》)

  近年来,我们的寺庙确实是“颇不宁静”,有肆意提高门票价格大力发掘“门票经济”的;也有一再提高香火用品价钱追逐“香火经济”的;再有私设滥设“功德箱”谋求“功德箱经济”的;甚至还有寺庙与其他景区一起打包上市、借壳圈钱……这些,都使得寺庙似乎越来越脱离满足信教群众宗教活动需求的本义。

  每到农历新年前夕,拍卖“头香头钟”,又成不少寺庙竞相上演的圈钱戏码。即使在一些地方,寺庙“头香头钟”并没予以拍卖,寺庙也在极力鼓吹人们争烧“头香”、争敲“头钟”,以至于一些信教群众彻夜排队抢“头香头钟”、高价炒作“头香头钟”。比如前年春节,浙江某禅寺新佛殿供奉佛像开光,第一支上香竟然叫价118000元!这种现象正常吗?显然不正常。

  在春节期间,争烧“头香”、争敲“头钟”,虽是我国的民间习俗,认为这样可给人带来好运。但这种民俗只能存在于民间,不能由寺庙将之推波助澜为自己的赚钱工具。“宗教搭台,经济唱戏”带来的“门票经济”“香火经济”等本就让善男信女不堪重负,拍卖新年“头香头钟”更有违宗教精神——寺庙是满足信教群众宗教活动需求的场所,有着深厚的宗教及历史文化积淀,涉及宗教及历史文化的传承,承载着部分老百姓的精神信仰。

  今年春节前夕,佛教协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在佛教当中,烧香可以使烧香者获得相应的功德,然而,烧香供佛所获功德的大小,不在于时间的先后次序,而在于是否诚心,以至诚恭敬之心乃至无我利他之心敬香,这样才能成就广大功德。烧香、撞钟作为具有宗教神圣性的活动,其功德和价值不能也不宜用金钱来衡量,将其作为拍卖标的物是不合适的。故寺庙还是不要将“头香头钟”的生意经越做越精为好,免得惊扰了宗教场所的清静,玷污了民俗和宗教文化。

  即使出于兴办公益慈善事业的目的,举办义拍新年“头香头钟”活动,在慈善义拍善款使用不透明、遭质疑的当下,也要慎之又慎。在个别地方,当把宗教活动与商业活动或慈善活动绑架在一起,导致宗教机构或工作人员出现经济混乱甚至是腐败的现象,并不少见。就像一旦景区管理部门,在寺庙私设“功德箱”,混在正规僧团管理的“功德箱”中“借佛敛财”一样,不仅会伤害公众积善行德之心,而且会亵渎宗教活动场所的庄严、神圣。(何勇海)

责任编辑:张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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