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格萨尔》史诗的唱 说唱音乐作为一种叙事性的音乐体裁,它的特征之一就是说与唱的结合。说唱音乐中不同的曲种,在说与唱的结合上也不相同,有以说为主的曲种,有以唱为主的曲种等,这种结合是多种多样的。在史诗《格萨尔》中,它的三个文体中的韵文占绝大部分,而以韵文形式出现的部分大都是唱的,所以在《格萨尔》中音乐显的尤为重要,属于以唱为主的曲种。它的这种唱腔是诗与乐的结合体,是音乐语言与诗歌语言共同构成的艺术形象,在这种结合体中,诗歌的语言赋予音乐的情感表现以具体而明确的内容,同时,音乐本身又以其乐音组织能够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发展的艺术特性,将情感起伏变化的全过程,以持续的方式,细致人微地表现出来。诗歌表现弥补了音乐表现的弱点,音乐表现反过来又充实了诗歌表现。所以说诗乐结合的唱腔是史诗表达的一个重要手段,经常在叙述故事情节,介绍某个人物、宝马或兵器,还有提问或回答时用这种形式。它是描绘情节和环境,刻画人物形象,表达人物思想感情的中心。如: 如若不识我这人, 这是白岭部落派珠牧去接回格萨尔母女时,格萨尔在珠牧经过的路上变成一个英俊少年唱给珠牧的歌。 说唱结合是史诗《格萨尔》的艺术形式,这种艺术形式在藏族文化中有悠久的历史,在藏族民间有非常广泛的运用,是藏族人民喜闻乐见的一种艺术形式,它通过说故事与唱故事的有机结合,秉载了史诗故事的传播。 参考文献: 1.汉,毛亨传:《毛诗序》。 2.吴文科著:《中国曲艺通论》,山西教育出版社2002年8月版第13页。 3.王兴先著:《格萨尔论要》,甘肃民族出版社2002年版第248页。 4.张积诚:《试论(格萨尔)的艺术性翻译问题》,《青海民族学院学报》1993,1。 5.周炜:《(格萨尔的流传与接受论》,《民族文学研究》1986.5。 6.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民族音乐概论》,人民音乐出版社2001年版第247页、250页。 7.(法)石泰安著,李柱流、陈宗祥译:《藏族史诗(格萨尔王传)与演唱艺人研究结论》,《格萨尔学集成》第二卷819页。甘肃民族出版社1998年11月版。 8.华侃:《从语言学角度看史诗(格萨尔)》,第五卷3204页。 9.吴文科著:《中国曲艺通论》,山西教育出版社2002年8月版第13页。 10.施议对著:《词与音乐关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7月版第247页。 [作者:仓央拉姆,又名李晓玲,现为西南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讲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