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藏传佛教特殊性的表现
与汉地佛教的传播和发展相似,佛教在藏地也遇到了藏民族原有文化苯教的抵制,但与汉地佛教“客随主便”的结果不同,佛教在藏地征服了苯教,并在佛笨冲突融合的过程中发展成藏民族的主体信仰,具有明显的“反客为主”的文化特征。
藏传佛教的特殊性可以由以下几个方面来观察:
1、藏传佛教尤其重视密宗
佛教传入藏区的时间,学术界一般界定为七世纪松赞干布时期,传入的来源也有印度和中国内地两个方面。藏传佛教尤其重视密宗的原因很多,但有四个方面显得更为重要。一是藏民族原有的苯教信仰,本身就具有原始宗教的性质,具有多神信仰、自然崇拜的特点,这是藏民族一开始接受佛教传入的重要文化背景;二是佛教在藏地传播的内容,恰恰是印度大乘佛教后期的密宗佛教,大量印度佛教的密宗经典随着一批密宗大师一起传入藏地,为密宗佛教在藏地的发展奠定了比较坚实的基础;三是印度密宗佛教与汉传佛教禅宗在藏地的斗争结果,加速了藏地佛教的密宗化进程;四是由于历史、地理、政治制度、教育理念等各种原因,历史上藏地文化的控制权始终掌握在寺院贵族阶层手中,广大藏族人民的人文素质明显偏低,这也是导致藏地佛教盛行密宗的重要原因之一。
2、显密结合的格鲁派逐渐占据主导地位
由于密宗佛教本身就蕴含着多种发展的方向,比如印度佛教密宗化过程中出现的强调“性力”等特点,所以密宗佛教在藏地的发展,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严重的问题,其突出的表现就是许多僧人不能够恪守佛教的戒律甚至腐化堕落,导致佛教社会观感的负面评价。宗喀巴为了扭转藏地佛教的没落风气,不仅提倡以服装改革为显著标志的“守戒”运动,而且认为藏地佛教没落的主要原因在于僧人不重视对于佛教教义的了解,所以他大力提倡僧人学习经典,并创作了许多适合藏民族思维特点的佛学著作。经过宗喀巴及其弟子们的不懈努力,注重显密结合的格鲁派逐渐占据了藏地佛教的主导地位,成为深刻影响藏族社会历史的一种意识形态。更为重要的是,格鲁派注重显密结合即人文理性与宗教超越性结合的特点,不仅影响到藏地佛教的其他宗派如萨迦派、噶举派、宁玛派等,也对汉地佛教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3、转世活佛的组织制度
藏传佛教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转世活佛的组织制度。这种制度的思想基础,无疑是佛教中的三身佛即法身、报身、化身(应身)理论,但无论是印度还是中国汉地抑或南传上座部佛教区域,都没有产生出转世活佛的思想及其实践。为什么在藏地却产生了这种制度呢?学者们已经进行过许多探讨,兹不赘述。我们只是从转世活佛的认定、培养等一系列流程中可以看出,这种制度在藏地却是起到了实实在在的稳定社会、特别是稳定社会上层统治集团的作用。一个几岁的小孩子,一旦被认定为转世活佛,不管其地位多么卑贱,经过寺院集团认可的十几年培养流程的系统培养,从少不更事而成为寺院集团的核心人物,一般情况下都会成为这个集团中极为重要的稳定因素。在藏地过去数百年特别是达赖、班禅活佛系列确立以后的发展过程中,转世活佛制度对于藏地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方方面面,均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4、历史上曾经实行过的政教合一制度
佛教传入西藏以后,逐渐受到上层社会的欣赏和支持。13世纪以后,藏传佛教又逐渐成为历代中央政府治理西藏的工具,通过对活佛、法王的册封、罢免实施对西藏的行政管理。上层喇嘛与世俗封建领主相结合,逐渐形成了比较系统的政教合一的西藏地方政权。17世纪格鲁派得势以后,更加强了神权与王权一体的僧俗联合专制制度,达赖、班禅成为西藏政治和宗教上的最高领袖,布达拉宫成为西藏地方最高权利的中心。此后的数百年间,西藏的政治是典型的神权政治,几乎所有的政治事件均与藏传佛教有关;西藏的经济也与寺院密切相关,主导西藏经济的三大领主(政府庄园雄溪、贵族庄园格溪和寺院庄园曲溪)不仅寺院三居其一,而且以达赖为首的西藏地方政府更居于主导地位,拥有对土地、草场等主要生产资料和对全体农奴人身的最高占有权。民主改革前,西藏地方政府直接占有西藏土地的38.9%,贵族和寺院分别占有土地的24.3%和36.8%;全藏寺院大约有27000所,僧侣12万人,占西藏人口的10%。目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中,藏传佛教作为藏族人民的主导信仰,凝聚着广大藏族人民的精神寄托,依然是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如何贯彻党和政府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独立自主、依法管理,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仍然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总之,中国佛教之所以被称之为中国佛教,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族性特点是分不开的,这是中国佛教特殊性的主要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