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文化论坛 王启元:憨山德清“乙未之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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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博山文化论坛(摄影:姚勇)

  万历二十二年冬,憨山德清既然胆大妄为至欲度慈圣皇太后为弟子,此则不独欲成信仰上一大偶像,政治上亦为一有威胁之势力;尤其在此国本、党争最为敏感之时。则神宗必须除之而后快,亦在情理之中。憨山入狱流放后,被迫削去僧籍,令蓄发,参万历二十五年憨山年谱福徵注:

  闻当日在行伍,名蔡德清,蓄发,留长髯,便中戴东坡巾。自五十岁(二十三年下狱,1595)遣戍日始,至六十九岁(万历四十二年,1614),始对圣母灵主披剃,去髯发,返僧服。

  年近古稀的憨山德清,才返僧服。

  神宗罪及憨山,终需要顾及宫闱外廷之别,总不至于立一“度太后”之罪名,则皇家颜面何存。甚至连“佛事请用太烦”(年谱疏文)等涉及内宫的罪名,神宗也极力地避免。所以,远来京师的耿义兰一纸诉状,便成就了憨山“私创寺院”的罪名。明代律典规定,禁止僧道私创庵院、私度僧道;所以憨山遭到削籍流放,倒是有法可依的。查《大明律·户律·户役·私创庵院及私度僧道》条规定:“凡寺观庵院,除现在处所外,不许私自创建增置。违者,杖一百,还俗。僧道发边远充军”,治憨山者正合此条,已属不轻。勒令还俗、充军近二十年,对此一欲赐太后法名而为朝之“国师”者,未尝不是莫大侮辱。

  憨山欲遥奉中古时鸠摩罗什,或武曌时义净、法藏,近效元明番僧“大国师”或嘉靖朝“三公”真人,而成万历朝“度太后”之国师,此举虽为中古、近世时代,恢弘大法的终南捷径,并在大明朝的大部分时候都能大行其道,但终非神宗宫闱所能坐视容忍,遂落得入狱流放的下场。

  但憨山因入狱流放这一大劫,改变了憨山结缘禁宫上层的弘法方式,反而为其晚年,修正了传法方式,选择亲近知识精英,与之经讲往还,终于成就了晚明汉传佛教复兴的景象。陈寅恪先生论及宋代佛教僧俗交往时曾论:

  如天台宗者,佛教宗派中道教意义最富之一宗也。其宗徒梁敬之与李习之之关系,实启新儒家开创之动机。北宋之智圆提倡《中庸》,甚至以僧徒而号中庸子,并自为传以述其义。其年代犹在司马君实作《中庸广义》之前,似亦于宋代新儒家为先觉。

  此种知识界与僧伽相结合的传播方式,被证明是最适合佛教义理中国化与发展信徒的手段;这在晚明汉传佛教复兴的时候,也被几代高僧的努力所证实。憨山同时代紫柏真可、云栖祩宏等高僧,早已经在江南有所实践;早年高蹈行事的憨山德清,在赦免后东游江南及庐山,也成为他们中的一员。王雷泉教授总结,历史上高僧成功传法,不出三种模式,首先是佛图澄以“神通”得到统治者的信任,其次道安主张的是“动”的传法方式,提出的“不依国主法事难立”。最后一种是慧远“静”的方式,“三十年不出虎溪”,对统治者采取若即若离、不卑不亢的态度。如果说明朝番汉密教法王们,与成祖、宪宗、武宗等君主相交,是通过“神通”秘法;那晚明云栖大师及后来的藕益大师们,则是通过“静”的方法,皆使佛教得以传播。然而憨山德清传法的一生,则可以视作“动”、“静”结合,以“动”归“静”的方式。厘清“乙未之狱”这一佛教史细节之后,对憨山大师中兴佛法的书写与论述,或可有重新的视角。作为一代大德,其前后传法途径与经历迥异,需要研究者重新审视。憨山的研究中一味赞颂其三教圆融、并重禅净之法,而不对其早晚间思想变化作出讨论,未免不合大师一生参禅证道之原貌。

责任编辑: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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