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大师:《药师经》析疑

2012-12-12 10:45  来源:大公网

  【问】:有俱生神,随其所作,若罪若福皆具书之,尽持授与琰魔法王。古疏作何释耶?

  【答】:秋篠云:言俱生神者,若约实而言,神即识也,俱生神者,即阿赖耶识。以阿赖耶识,是受生之主,与身俱时而生,故名俱生。随诸有情所作罪福,皆薰在阿赖耶识中,故言随其所作,乃至皆具书之。或是琰魔王为令罪人无有妄拒,伏本所作故,化作俱生神,从生已来书其罪福,或是药师如来及经威力,现作俱生神书其罪福。言尽持授与琰魔法王者,由阿赖耶识中,具有罪福种子为因缘,药师如来及经威力为增上缘,令罪福相分,现于患人第六意识之上。令琰魔王他心智起,尽见患人罪福之相,义称尽持授与。或琰魔化作俱生神,或佛及经现俱生神,授与亦然。——案:此文本唐疏。《义疏》有别解,玆略不录。

  庚二  略出忏仪

  时彼病人,亲属知识,若能为彼归依世尊药师琉璃光如来;请诸众僧,转读此经,燃七层之灯;悬五色续命神幡。或有是处,彼识得还,如在梦中,明了自见。或经七日、或二十一日、或三十五日、或四十九日,彼识还时,如从梦觉;皆自忆知善不善业,所得果报。由自证见业果报故;乃至命难,亦不造作诸恶之业。

  【问】:灯七层,幡五色,有何义欤?

  【答】:青丘有释。今谓灯有七层,应表七觉。《止观》云:灯,即慧也。《辅行》云:慧灯圆照。幡有五色,应表五阴。

  【问】:灯幡之二,同是供具;如其表法,一是法门,一是正报、何为不齐?

  【答】:五阴乃是四念处也,同是七科法门而已。

  【问】:或有是处,彼识得还,如在梦中,明了自见。曰或,曰如,是何义欤?

  【答】:秋篠云:谓有实死,虽复修福,识不得还;或因修福故,彼向王使所引之识,得还身中。二理不同,故复称或。如在等者,秋篠云:此亦即是梦,以梦类梦,故称为如——案:此文本唐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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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谭雪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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