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移花接木:“所谓‘国保单位在申遗旗号下被蚕食’的说法与事实完全不符”(陈同滨),“国保单位是兴教寺塔,僧寮、禅堂不能算文物”(张宁)。 首先将兴教寺塔不由分说定性为“国保单位”(1961年备注:包括兴教寺其他建筑),就已经暗藏了交由文物部门掌管其生杀大权的前提。1985年,“国保单位”兴教寺塔交由宗教部门直接管理。然而在整个事件中,文物部门那只越权的手却始终无处不在、对兴教寺予取予夺。兴教寺的功能属性首先是宗教活动场所,对于僧舍和斋堂的强拆,是侵犯佛教界寺院管理和房屋权益的行为。就算“国保单位”没有被蚕食,兴教寺却正在被蚕食;申遗显然不会破坏“国保单位”,但却要拆迁吞并整个兴教寺! 陈专家凭借专业领域里信息不对称的“优势”,拿捏“国保单位”之虚,而务偷换概念之实,生怕这一潭掩盖真相的水搅得还不够浑,生怕不能给卫教护法和伸张正义的人们扣上“莫须有”的帽子。 看起来,文物部门已经把对兴教寺建筑去留的裁决,演成了自家的独角戏。我们不禁要问,在兴教寺新建建筑被文物部门百般刁难的时候,为什么不见上级部门长安区宗教局的身影?一番细究之下,竟然牵连出一个当地政府“瞒天过海”的惊天阴谋,长安区文物局与宗教局早已史无前例地双剑合璧,成立了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长安区民族宗教事务(文物)局”,可以随时根据需要变换角色。对于寺院来说,这个奇怪的机构既做婆婆又当后妈,既是外贼又是内奸,横竖都是伸冤无门、死路一条。难怪宗教文物局这个水陆两栖动物能够横行霸道、所向披靡! 三、擒贼擒王:拆除僧舍、斋堂,但考虑到“僧众活动需要”,对禅堂等则予以保留。 在这样充满“人性关怀”的考虑之下,兴教寺僧团是不是应该一边不眠不食地参禅打坐、一边对有关部门的“特别开恩”感激涕零呢?然而人们很难理解,一个能考虑到僧众活动需要的部门,竟会全然无视和践踏人类的基本生存诉求。保留禅堂,却拆掉僧舍和斋堂;只准打坐,却不许吃饭睡觉。就连法堂等因“是寺院格局基本组成部分而予以保留”,三藏堂也因“遗产展示需求将予以保留”,唯独生存必须的僧舍和斋堂,因为种种难以言明、可有可无的原因而必须加以拆除。 说白了,僧舍与斋堂才是僧团能够继续留守寺院的关键。拆了僧舍和斋堂,就等于掐住了僧人的咽喉。既能如愿以偿地赶走僧团,又能留下空头“禅堂”作遮羞布、为自己捞取“尊重宗教”的美名;就算我伤害了你,你也要五体投地“谢主隆恩”。如此两全之法,当地政府何乐不为?这种阴魂不散的霸道封建流毒,只希望在其治下培育出一批罹患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奴才子民,崇拜欺压、歌颂凌辱。 被当地政府一手包办的“中国式申遗”,怎么看怎么像打着温情幌子对僧众进行谋杀。这样的“人性化”,实在太没人性! 四、指鹿为马:“大部分是不拆的,山门、碑,他(宽树法师)在那比划的其实都是不拆的,他直接在说谎。我们怎么可能去拆那些东西呢?” 李利安教授《质疑央视国际频道报道兴教寺的部分内容》一文,以翔实的证据和严谨的推理作出反驳,戳破了所谓“专家”的谎言。同一新闻中陈同滨出示的拆除建筑示意图和寺院提供的长安区文物局拆除示意图显示,法师并没有撒谎,所比划的建筑确实都在计划拆除的范围内。根据再次核实计算,兴教寺拆迁面积也的确达到总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二,这一点陈同滨自己在4月11日央视的新闻中曾亲口说过。 之前的话言犹在耳,专家就已经开始迫不及待地自扇耳光。这位专家给僧人罗织罪名的意图竟是如此迫切,以至于不惜颠倒黑白、自相矛盾,彻底沦丧学术权威和人格尊严,甘愿配合有关部门与傀儡媒体充当“御用砖家”,合演一出“狼来了”的双簧。在拙劣的自相矛盾中,想要给僧人栽赃嫁祸的狼子野心浮出水面。这一次,狼真的来了! 五、偷梁换柱:“非说这个跟房地产有关,也是绝对不成立的”。 虽然宽树法师对于“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的忧虑中只字未提“房地产”三个字,但这个罪名还是被偷梁换柱地栽到了法师名下,并大加挞伐。然而遗憾的是,不怕狼一样的敌人、就怕猪一样的队友,陈专家的“人造谎言”已经被藏在“专家”背后的长安区政府自行拆解了,长安区公共服务网公布的《西安兴教寺旅游区项目》已经充分显示了当地政府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意图,“项目年盈利可达3000万元”、铁证如山。但4月14日再次登录长安区公共服务网时,这篇文章却奇迹般的消失了。“有关部门”销毁证据时的雷厉风行,一改兴教寺新建僧舍、斋堂进行手续审批时的拖沓延宕、泥牛入海,不由令人刮目相看! 同时,李利安教授质问,一个仅仅负责申遗的专家,又有什么资格断定在“申遗”之外当地有关部门现在或未来的开发项目就“绝对不成立”呢?如此急不可耐地跨越专业领域做纰漏百出的“伪证”,甘当利益集团操控的傀儡和小丑,智商何在?节操何在?良心何在?底线何在? 一路下来,步步为营的“连环计”使真相越发云山雾罩。接下来还将上演哪些戏码,社会大众都已擦亮眼睛、随时准备共相观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