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论:莫让"功德箱经济"污染寺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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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法门寺景区里每一个功德箱,都有创收指标;每一尊佛像,都有供养的明码标价。(图片来源:资料)

  国家4A级景区的千年古刹潭柘寺殿内“功德箱”随处可见,这些刷着红漆的功德箱分两种,分别是“功德箱”和“广种福田”。其中“广种福田”的功德箱属于住寺僧团,而写着“功德箱”的全都归属景区。据统计,53个“功德箱”都属于景区,超过总数的七成,信众和游客若投钱到这些“功德箱”,最后都成了景区的收入!(12月18日新华网)

  景区包围寺院、借助宗教敛财的“功德箱经济”,虽然在国内很多地方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但每次报道都引发社会争议,令人寒心。翻阅旧闻,前有陕西某知名寺庙景区疯狂敛财,甚至给每一个功德箱都安排了创收指标。今有北京潭柘寺功德箱7成无关僧众,成上市公司小金库。

  “功德箱”原本是善男信女们行善积德,如今却被景区经营变质,成了所谓的“功德箱经济”。追根究底就是部分经营单位受经济利益驱使,搞“宗教搭台、经济唱戏”。显然,“功德箱”沦落已经为旅游景区甚至上市公司攫取利润的工具,“功德箱经济”就是一种畸形的商业化样本,善男信女如果想“诚心拜佛”,则基本就是“步步皆钱”,这种借佛敛财做法就是一种诈骗行为。此类现象严重违反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扰乱正常宗教活动秩序,损害宗教界的权益与形象,伤害信教群众的感情,损害游客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潭柘寺实际经营权归于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满足潭柘寺景区创5A升级改造,公司需要自筹解决,另谋财路。那公司依靠“功德箱”捐款经营,是否合法?参考法律法规,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宗教事务条例》中规定“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献。”2012年10月8日,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对非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功德箱、接受宗教性捐献、开展宗教活动等借教敛财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也就是说,这些以寺院为主要内容的旅游景区及管理部门,不是宗教团体,根本无权设立功德箱。

  既然“借佛敛财”是违规行为,那为何“功德箱经济”怪圈屡禁不止?相关负责人解释 “几乎没有成本,我们前脚去取缔,第二天就能死灰复燃”,而且“对于寺庙等宗教场所的功德箱规范管理,尚无全国层面的统一规定。”

  笔者认为,既然如此,相关部门就应该为保证功德箱规范管理,还寺观等端正教风,庄严清静。首先,执法部门应不定期随机到寺观抽检,坚持与违规现象打持久“游击战”,让不正之风不再“春风吹又生”。其次,对已证实的违规行为应严惩不贷,坚决问责经营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经济、行政等处罚。最后,政府应完善并利用网络、信箱等监督平台,依靠社会舆论的力量加以监管。

  笔者相信,只要我们下狠招,对不法行为零容忍、零死角监管,“功德箱经济”终会一去不复返,不再污染寺观。(路菲菲)

责任编辑:张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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