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修行信心分竟,下劝修利益分- 已说修行心分,次说劝修利益分!如是摩诃衍诸佛秘藏,我已总说! 此结前生后也!以此论总摄如来广大深法,上已具明,故云总说。 若有众生欲于如来甚深境界得生正信,远离诽谤,入大乘道,当持此论思量修习,究竟能至无上之道。 此下明信谤损益以劝修也!若有下,总显三慧之益,持即闻慧、思即思慧、修即修慧,三为能入故。如上所说一心二门乃诸佛所证甚深境界,为所入故,须修习也! 若人闻是法已,不生怯弱,当知此人定绍佛种,必为诸佛之所授记。 此别显闻慧利益也!以此论所明一心真如乃成佛之本,若信受不怯,故必绍佛种。 假使有人能化三千大千世界满中众生令行十善,不如有人于一食顷正思此法,过前功德不可为喻。 此别显思慧益也!以十善有漏,此法一念信心即成佛种,故不可喻。 复次,若人受持此论观察修行,若一日一夜所有功德无量无边不可得说,假令十方一切诸佛,各于无量无边阿僧祇劫叹其功德亦不能尽,何以故?谓法性功德无有尽故,此人功德亦复如是无有边际。 此别显修慧之益也!谓依此论修,以称性故,虽一日夜则功德无边,以法性无尽故,叹不能尽也!故结叹功德亦不能尽。 其有众生于此论中毁谤不信,所护罪报经无量劫受大苦恼;是故众生但应仰信,不应诽谤,以深自害亦害他人,断绝一切三宝之种,以一切如来皆依此法得涅槃故、一切菩萨因之修行入佛智故。 此举毁谤之罪,切诫劝修也!其有下,举不信之罪以诫劝修,谓此论所诠乃诸佛慧命、三宝种性、众生法身故,若谤而不信则断佛种、绝三宝、害众生法身,故害自害他,众报无量也!谓一切如来依此而证涅槃、菩萨因之而成佛,固当信而勿谤也! 当知过去菩萨已依此法得成净信、现在菩萨今依此法得成净信、未来菩萨当依此法得成净信,是故众生应勤修学! 当知下,结信劝修也!谓诸佛既因此法而成佛,三世菩萨皆依此而修因,是故当必信而修之也! 诸佛甚深广大义 我今随分总持说 回此功德如法性 普利一切众生界 此总结回向也!初句结义,次句结文,后二句回向。言甚深甚广甚大,即体、相、用三大之义,乃法界总相法门,今以万一千余言摄尽无余,故总说,所谓少文而摄多义也!然造论本欲为令众生除疑舍执,故今回向众生普皆利益,欲令一切众生发起真如正信,依之修皆得成三昧,以趣无上菩提道果故也!所谓回向三处。言法性-乃真如菩提。普利一切-乃众生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