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方明:宗教公共外交的和平使命

  宗教与和平内在的一致性

  在人类各大宗教的教义中,和平始终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关键词。基督教就特别注重“爱”的力量,强调要有“信、望、爱”,而其中最重要的是爱,“神爱世人”这是基督教传达给信众的,且上帝甚至“将他的独子赐给他们(世人),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耶稣来到人世间的使命就是替上帝为人类传播和平的福音,用自己的身躯承受人类的苦难。伊斯兰教名字的本意就是顺从和信仰宇宙独一无二的最高主宰安拉及其意志,以求得两世的和平与安宁,而穆斯林这个词与伊斯兰则同属于一个词根,都是和平与顺从之意。伊斯兰的教义即强调“如果他们倾向和平,你也应当倾向和平,应当信赖真主。”安拉的使者穆罕默德就说,人类爱的基础就是传播和平。如《古兰经》所云:“信道的人们啊! 你们当全体入在和平教中,不要跟随恶魔的步伐, 他确是你们的明敌。”

  佛教的产生就是佛陀对古代印度社会所存在的不平等、战乱与暴力等现象的一种回应,他以缘起论为基点,阐释了众生平等、皆有如来佛性的根本理念,提出:“今我弟子,种姓不同,所出各异,于我法中出家修道。若有人问:姓谁种姓?当答彼言:我是沙门释种。”从而进一步形成了佛教的平等观与和平观,注重以一种非暴力的方式实现不同种群之间、乃至不同文明和不同国家之间的和平共处,平等相待。佛教能够在早年的印度得到传播和兴盛很大程度上就是仰赖于这种包容与平和的精神。

  佛教“五戒”中,杀戒是排在第一位的,佛教强调的就是不杀生,以慈悲为怀,和善为本。随后的几千年中,佛教以其博大的胸怀拥抱了中国,拥抱了东南亚,并在中国和整个东亚地区找到了更为适合的土壤而不断走向繁荣。在整个东来和南传的历史进程中,佛教作为外来宗教在与本土宗教的遭遇中,从未出现暴力冲突或者战争对抗,而是通过容纳与吸收,相互借鉴,彼此适应,佛教实现本土化,本土的宗教也吸收了佛教的合理思想而与其实现了和平相处,共存共生。

  当前,整合世界不同宗教理念,搭建世界性和平平台的一个重要机构就是世界宗教和平会议。该组织肇始于日本佛教团体的倡议,最终在梵蒂冈教廷、美国等国家的宗教组织的支持下,于1965年在新德里召开了一次由不同宗教团体参加的关于人类和平的国际会议,决定成立这样一家旨在推动人类和平事业的跨国宗教和平机构。1970年,各发起国的宗教团体在日本京都召开了主题为“宗教:为了和平”的成立大会。

  目前,该组织已经成长为一个有着广泛代表性的国际性宗教和平机构,以制止冲突、消除贫困、保护地球为宗旨,提倡尊重宗教间差异,致力于在全世界推动跨宗教合作,强调要“以各种宗教信仰的不同方式,满足人类对缔造和平的愿望,抵制同和平愿望背道而驰的各类事务。”而已经召开的八届国际大会的主题都充分体现了宗教与和平的一致性:“宗教:为了和平”(第一届)、“宗教与人生品质”(第二届)、“宗教:为世界团结奋斗”(第三届)、“宗教:为了人类尊严和世界和平”(第四届)、“以信任建立和平:宗教的作用”(第五届)、“医治世界:宗教为和平”(第六届)、“为共同生活的全球行动”(第七届)和“抵制暴力、共享安全”(第八届)。

  综合来看,宗教教义在本质上与和平是相通的,两者有着内在的一致性与同一性。人类社会没有宗教的凝聚将是难以想象的,而宗教之间的和平也正是得益于宗教自身所秉承的和平理念与原则。在当代世界,世界和平的实现少不了宗教和平活动的有效支撑,孔汉思(Hans Küng)神父就曾经说过,“宗教之间没有和平,国家之间的和平就是一句空话”。这是宗教的使命,也是人类社会公共外交事业的使命。

责任编辑:张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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