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我国宗教状况的新变化

  四、国外影响更加突出

  冷战结束后,长期被东西方阵营军事对峙压制、被意识形态斗争掩盖的民族主义情绪得到释放,宗教意识开始复活,民族、宗教矛盾经过前期积淀也突显出来。基督教不断南进东扩,伊斯兰教、印度教、佛教等亦出现西播势头,世界宗教板块呈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复杂局面。当代涌现的新兴宗教,从一开始就有着向全球扩散的发展动向。西方发达国家在向发展中国家输出其价值观过程中,伴随着西方宗教的再次扩张。发展中国家为了应对这种挑战,对外主张文化的多元化和文明的多样性,对内则全力保护与弘扬本民族传统文化,强调文化自觉,树立文化自信。这其中就包括扶持本民族传统宗教的发展,甚至把宗教作为其民族或文化象征的符号。许多国家开始意识到,宗教作为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软实力的体现。在这种背景下,宗教开始升温并形成新的碰撞和冲突,以至成为当今世界的热点或焦点问题。在全球化进程中,中国已经更深地融入国际社会,国际宗教问题对我国的影响十分明显。

  为了遏制中国的迅速崛起,一些西方国家在军事、经济手段有限的情况下,更加重视在政治、人权、民族、宗教等方面施加压力。在多边领域,它们以“人权卫士”自居,以“普世价值”为武器,占据道德高地,运用舆论优势,指责我国压制宗教自由和迫害宗教人士,毁损我们的国际形象。在双边关系上,它们把“宗教自由”作为对华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轮番地、不间断地进行施压,试图逼迫我国改变政策,以期有效实施钳制。

  1998年美国国会通过《国际宗教自由法案》,以国内立法的方式,使利用宗教问题干涉别国内政“合法化”。从那一年起,美国国务院每年9月发表的《国际宗教自由报告》,每年3月发表的《国别人权报告》,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每年5月发表的《国际宗教自由报告》,都无端指责我国“迫害宗教”,将我国列为在宗教和人权方面“需要特别关注”的国家。同时,它们又通过各种手段和途径,不遗余力地在我国国内培植和扶持宗教势力,抵制政府依法管理,抗衡爱国宗教组织,使之成为改变中国社会制度最重要的民间“民主”力量。最为突出的例子,就是一些西方国家公开支持我国基督教所谓“家庭教会”的发展,认为这是改变中国意识形态、政治制度,最终把崛起的中国纳入西方文明体系的最有效的途径。

  与此同时,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基督教组织,加紧开展对华传教活动。它们强调宗教的普世性,以此消解我国教会坚持的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原则,花费大量财力进行传教活动,发展教徒。传教方式和途径日益多样,除了通过宗教交流或派遣传教士的传统方法和途径,还利用经商、投资、教育、旅游、文化、体育、慈善等非宗教交流和合作渠道传播宗教,形成了各式各样的新型传教模式。

  特别是网络传教发展很快,用Google、百度等搜索引擎可以检索出数以千万计的与宗教有关的网页,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网上宗教世界。近年来,境外宗教组织和机构针对我国内地开展远程宗教教育和培训,成为对华传教活动的便捷方式。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互动性与随意性,使得以互联网为载体的宗教活动,打破了传统宗教活动在寺院、清真寺、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的限制,传播更快,范围更广,影响更大,监管更难。

  一些宗教组织开展对华传教有着明确的政治意图,就是要通过改变中国人民的信仰,达到改变中国意识形态,进而改变中国社会制度的目标。用他们的话说,中国实现现代化之日,就是“基督的羔羊”战胜“中国龙”之时。随着北京奥运会日益临近,一些境外基督教组织认为这是对华传教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开展研讨,整合资源,制订计划,试图冲撞我国宗教政策法规底线,突破对华传教活动的限制,形成具有深远影响的对华传教“奥运效应”。

责任编辑:张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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