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基本的事实就是:佛陀在方便开许吃“三净肉”时,只是许可在乞食的时候被动的接受,并且一再谆谆教诲必须严格鉴别是“三净肉”才可食用,一旦“有疑”则不得食用,且佛陀也并未开许比丘可以主动地获得肉食;而当佛陀在倡导不食一切肉的时候,也没有否认他早期制戒时曾经有过“三净肉”的方便之说。从教理上说,同是佛法,我们不应该于法有所取舍,就像佛陀在《佛说大乘方广总持经》里指出的:“我从成道乃至涅槃,于其中间所言所说皆悉真实无有虚妄。若有愚人不解如来方便所说,而作是言,‘是法如是是法不如是’,诽谤正法及佛菩萨,我说是辈趣向地狱。”又说:“文殊师利,若有愚人谤微妙法,即是谤佛亦名谤僧;又作是说,‘此法是彼法非’,如是说者亦名谤法;‘此法为菩萨说此法为声闻说’,作是说者亦名谤法;‘此是菩萨学此非菩萨学’,作是说者亦名谤法。”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谤佛谤法属于“破见”,其严重程度甚至远远要高于“破戒”。因此对于佛弟子而言,在“素食”与“三净肉”进行抉择时,慎勿因“戒”的问题而大长烦恼,大起争讼,以致谤法破见,这样做是得不偿失的。只有深入经藏,认真体味佛陀有关戒法的本怀——“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则如何抉择,自然知晓。 记得当代藏传佛教宁玛派的一位堪布索达吉曾经解释过:“许多密宗修行人在吃肉前都会以大悲心摄受所行,他们以念诵咒语的方式回向、超拔与自己有特殊因缘的众生;有些大成就者则以普通人无法揣摩的心地食肉,比如那若巴经常都要吃鱼、汉地的济公和尚也吃过狗肉。作为凡夫的我们对此等行为还是少评议为好,……更何况对藏传佛教的某些修行者来说,他们的种种行为自有其本身的深深密意,未达到他们的修证境界之前最好不要妄自揣测、轻下断言。”实际上,这就像佛陀所说的“有众生见诸比丘示现食肉”而实际上“我诸弟子未曾食啖众生肉也”,其理亦与有关“三净肉”道理甚为相似。 应该说,对于这么一个千头万绪、错综复杂的问题,简单地轻下断言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而且毫无益处。每个地区、每个人的具体因缘也不可一概而论。 对于我们每一个凡夫而言,需要谨防的是弘一法师在为见月律师的《一梦漫言》作“题记”时指出的那种情况:“末世善知识,多无刚骨,同流合污,犹谓权巧方便、慈悲顺俗,以自文饰。”因此,我们在作出抉择时,最重要的是扪心自问自己的发心,因为即使是对于佛陀制定的任何戒法,其开遮持犯也往往取决于发心,而发心如何,除非对于证得他心通的圣者而言,恐怕只有自己清楚。 (作者为北京大学中文系博士生 林清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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