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满希望 喜读经典|佛陀对众生有信心吗?

  《充满希望 喜读经典》第十五期

  主讲人:文化学者韩望喜

  金刚经 第六品 正信希有分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为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主持人:欢迎回来,这里是希望对话,我是陈希,我是韩望喜。今天我们继续讲《金刚经》。般若就是智慧,空性就是实相。今天我们讲“正信希有分第六”。韩博士,上次我们讲了“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所以离相是个很重要的问题,佛陀说,菩萨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不应住色生心。《金刚经》的思想非常锐利,要以金刚的无坚不摧、无障不破的般若智慧对治一切虚妄执著,达到对实相的理解,得解脱,到彼岸。小根性的人听到这里,可能会感到害怕。须菩提意识到这个问题,也许某些众生不能理解佛陀所宣讲的甚深的空性空理,那么,他们还会产生真实的信心吗?关于这一点,佛陀是怎么回答的呢?您给我们讲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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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望喜:我们还是接着上次的讲。

  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

  发无上正等正觉菩提心的人,对于一切万法,应当这样去认知,应当这样去理解,应当这样去信仰,心中不生起任何的法相。因为,所谓的法相,并非是真实存在的法相,只是假名的法相。

  听到这里,有人会心生恐惧,狂乱,狐疑不信。

  须菩提于是向世尊发问: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否)?”

  须菩提禀告佛陀说:“世尊,将来有些众生听到佛陀您宣讲的如此甚深的般若智慧,能否生起真实的信心?”

  我们经常讲悲智双运,今天要讲一些信解并重。大乘佛学在强调般若智慧的同时,也特别强调信心的重要。《大智度论》中说:“佛法大海,信为能入,智为能度。”信心是入道的基础,般若智慧是解脱的究竟。

  我讲一则故事来说明信心的力量不可思议。这也是星云大师讲过的。

  舍卫国的东南边,有一条大河,河水滔滔,深不可测。岸上有五百户人家居住,他们从未听闻佛法。

  佛陀观察他们得度的机缘已经成熟了,便到河边的一棵大树下静坐着。村民们被佛陀放射的光明吸引,纷纷围坐于树下,佛陀为他们说五戒十善法,村民们虽然心生欢喜踊跃,但是并未完全信受奉行。

  此时,对岸有一个人涉水而来,五体投地向佛陀礼拜。众人惊怪说:“我们久远居住这水边,从来没有人涉水登岸,你是何方天神,有什么奇妙的法术?”

  那人答道:“我是住在河另一边的人,听说佛陀在此说法,我一心渴仰甘露的滋润,于是请问河岸的人,他们表示水只齐脚踝HUAI,我因为深信不疑,便涉水前往,并没有什么神奇法术。”

  这时,佛陀欢喜赞叹道:“善哉!善哉!凭着恳切的真信,能度生死大河,这数里之水,如履平地,又有什么神奇?”

  所以,信心是肥沃性田的土壤,灌溉的雨露,催花结果的和风煦日。菩萨欲行离相度生、无住行施的事业中,持戒修福,种诸善根,是因中修行必备的资粮位。

  生起信心很难,坚固信心也很难。所以我们在讲精进波罗蜜时,说到“披甲而行”,没有真实的信心是万难做到的,所以须菩提有此一问。

  大哉问!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

  离一切相的法门,不是一般的思量可以测度,真所谓“甚深极甚深,难通达极难通达”的。所以,须菩提为末世众生着想,劝学此甚深法门,而启问如来:未来世中,众生听到这样甚深的法门──言说章句,能有生起真实信心的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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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韩博士,面对须菩提的忧虑和提问,佛陀是怎样回答的呢?佛陀是对众生是有信心还是没信心呢?若是有信心,信心从何而来?

  韩望喜:‘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

  佛告诉须菩提:“不要这样说。如来入灭之后,五百年之后,(也有人翻译为佛灭度后的第五个五百年),有持守戒律、广修福德的人,对于这些言说章句,教义法门,能够体悟无住的般若智慧,而生起难得的真实信心。”

  佛说:在如来灭后,后五百年岁时,多有大心众生出世,能发心学菩萨行,严持戒行,广习布施的利他福德,智慧深彻,于佛说的般若章句,能生起深切的信心,确信唯此般若法门,为不二的解脱门,能如实悟入深义。从历史上看:佛灭五百年后,迦腻色迦王治世的时代,大乘教法,广大流行。般若经也说: ‘五百年后,般若经于北方当作佛事’。所以,深信此难信法门,确乎是有的 。不过,要有“戒足”、“慧目”;如不持戒、不修福、不习禅慧,即不能于这甚深法门,得如实信了!持戒,我们知道有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妄语,不邪淫,不饮酒。而无相布施的福德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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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韩博士,佛陀对众生若是有信心,请问这信心从何而来?

  韩望喜:佛说:‘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

  要知道这样的人,不止曾经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所种植诸善根,而且是在数以千万计乃至无量诸佛那里种下了善根。

  善根,就是善良的根性。不贪、不嗔、不痴,佛学中成为三善根。

  此人所以能信解悟入甚深法门,因为在过去生中,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积集深厚的善根了!过去生中,多见佛,多听法,常持戒,常修福,种得广大的 善根,这才今生能一闻大法,就净信无疑,或一闻即悟得不坏净信。在同一法会听法,有的听了即深尝法味,有的听了是无动于中;有的钻研教义,触处贯通,有的苦下功夫,还是一无所得;这无非由于过去生中多闻熏习,或不曾闻熏,也即是善根的厚薄。要知道:佛法以因果为本,凡能戒正、见正、具福、 具慧,能信解此甚深法门,决非偶然。

  佛陀继续说:‘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 。’

  “这些听到经中所说的话语就能产生专一不移的清净信念的人,如来是完全知道、完全看见的,这些众生将会得到无量的福德。”

  过去久种善根,今生能戒慧双修,听此深法能生清净信的,即为十方如来所知所见。如来知见,即上文的护念摄受。佛是大菩提的圆证者;菩提即智慧 ,菩萨即是具智慧分的,能与如来的大觉相契,所以能常在诸佛悲智的知见摄受之中。知而又见,即明是现量的真知灼见。众生能净信甚深法门,能为诸佛所护持,这是怎样大的福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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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韩博士,生起净信的众生,为什么会获得无量的福德呢?就像《心经》所说的,为什么照见五蕴皆空,能度一切苦厄呢?

  韩望喜:“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为着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着我、 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为什么呢?因为这些善根的众生,不再妄执有我、人、众生、寿者四相的对待分别,不会执著有为法的生灭法相,也不会执著无为法的空寂法相。(不执着于有,也不执著于空)。不再执著于法性实有的观念,也不再执著于空性(非法)实有的观念。如此,心无所住,而修无念、无相之行,故福德广大。

  这是什么缘故呢?如果众生一念心,于相上有所执著,则会落入我、人、众生、寿者四相的对待分别中。若又执着无法相,同样也会落入我、人、众生、寿者四相的对待分别中。因为取法,就滞于有,以为有实有的生灭法相可离;取非法,则泥于空,以为又有空寂的非法相可以证得,不能与空理相契合。所以,法相和非法相都不该执著。因此,如来经常说,你们诸位比丘应当知晓,我所说的佛法,如同那渡人到对岸的竹筏,到达彼岸之后,就应当舍弃。不可背负不舍。所以,未悟道时,须依法修行,悟道后,就不应执着于法,即使是法,尚且应当舍去,至于那偏执于非法的妄心,更是应当舍去。

  (戒慧成就,久集善根者,为什么能得如来的护念,得无量福德呢?这因为 此类众生,已能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了;而且还没有法相及非法相 。我、人等四相,合为一我相:无此我相,即离我相的执着而得我空。无法相 ,即离诸法的自性执而得法空。无非法相,即离我法二空的空相执而得空空。 执我是我见,执法非法是我所(法)见;执有我有法是有见,执非法相是无见 。般若离我我所、有无等一切戏论妄执,所以说‘毕竟空中有无戏论皆灭’。 能三相并寂,即能于般若无相生一念清净心。经上说:‘一切法不信则信般若 ,一切法不生则般若生’。能契入离相,自能得如来的知见护念了。

  悟解三空,方能于般若无相法门得清净信,此义极为重要。有以为我相可空而法相不空的;有以为我相空却,法相可以不必空,即是说:执着法有是不妨碍我空的;或者以为我法虽空而此空性──诸法的究竟真实,是真常妙有的 。现在说:如觉有真实的自性相,有所取着,那不论所著的是法相或空相,不但不悟法空与空空,也不得无我慧,必也是取着我等四相的。所以,我我所见 ,实为戏论的根源,生死的根源。如真能无我无我所,离一切我执,那也必能离法见、空见的妄执,而能‘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这因为我空、法空、 空空,仅是所遣执取的对象不同,‘而自性空故’的所以空,并无差别。如烧 草的火与焚香的火,草火香火虽不同,而火性是同一的。了解草火的性质,就 能明白香火的性质。众生妄执自性相,即确实存在的──甚至是不变的,不待他的妄执。依众生的自体转,执有主宰的存在自体,即我执;于所取的法相上转,执有存在的实性,是法执;这是于有为法起执;如于无为空寂不生不灭上转,执有存在自性,即非法执。所以,执取法相而不悟法空,执非法相而不悟 空空,终究是不能廓清妄执的根源,不知此等于不知彼,所以也不得我空了。

  佛为弟子说法,多说众生由五众和合成;此五众,一切是无常生灭不安隐法,所以色非我非我所,受、想、行、识也非我非我所。无常故无我的教授, 利根者当下能依无我无我所,彻见涅盘寂灭。既离我执,也不会再取法相及非法相。佛灭后,有的不能从无常无我中得毕竟空,转而执我无法有。对此执法众生,不得不广显法空。而或者又拨无我法的缘起,或取执空性为实有离言自性。这都是守指忘月,辜负佛恩!所以,本经又如实开示:不应取相,如执着 法相非法相,即执着我相,是不能得无我慧而解脱的。

  不要以为这是大乘不共妙门!这是如来的一道解脱门,所以提醒须菩提说 :还记得吗?我在筏喻经中说‘法尚应舍,何况非法’,即早已开示过了!筏 是竹筏,交通不便或水浅的地方,竹筏可用作交通工具。利用竹筏,即能由此 岸到彼岸。到了彼岸,竹筏当然舍去了,谁还把他带着走!众生在生死海中, 受种种苦迫,佛为了济度他们,说种种法门,以法有除我执,以空相破法执, 使众生得脱生死而到达无余涅盘。当横渡生死苦海时,需要种种法门,但度过 中流,必须不执法非法相,才能出离生死,诞登彼岸。

  筏喻经,出增一阿含中。法与非法,有二义:一、法指合理的八正道,非 法即不合理的八邪。法与非法,即善的与恶的。如来教人止恶行善;但善行也 不可取着,取着即转生戏论──“法爱生”,而不能悟入无生。约“以舍舍福 ”说,善法尚且不可取着,何况恶邪的非法?二、法指有为相,在修行中即八正道等;非法指平等空性。意思说:缘起的禅慧等功德,尚且空无自性,不可取执,那里还可以取着非法的空相呢?本经约后义说。从这引阿含教的非法非非法来说,可见前文也应以“不取法相、不取非法相”为正)。

责任编辑:DN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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